UedBet体育

您正在使用
长者浏览模式
乡镇之窗

大河湾镇开展食用农产品主体巡查和电子合格证开具行动

发布日期:2024-07-02 09:07 来源:大河湾镇人民政府 浏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近日,大河湾镇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落实主体责任。大河湾镇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梳理摸底工作,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将生产主体纳入开具范围,进行动态化管理。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主动上墙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内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收取并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注重宣传引导。印发承诺达标合格证告知书、明白纸、案例图解等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合格证进市场、进基地等多形式宣传活动,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目的意义、“达标”内涵、“承诺”要求、“承诺”内容、“承诺”依据以及如何开具、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为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大河湾镇将进一步对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的重要性进行全方位的解答,让生产经营主体更深入认识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一种质量标识,是其产品的“身份证”,是对消费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通过使用合格证,能够加强农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也能进一步增强生产者自身的自控自检意识,发挥自律作用,从而更有效地保障辖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