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有关负责同志近日回答了记者提问。
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占全国总人口19.8%,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亿,占全国总人口14.9%,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同时,基本养老服务依然是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短板弱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其基本概念和服务对象、内容、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
“《意见》在中央文件中首次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了对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这位负责人表示,《意见》是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重要制度设计。
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
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归纳,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下。清单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并分别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将养老服务划分为基本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养老服务,并且用清单化、标准化的方式将基本养老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老年人提供,是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的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政策举措可以让地方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养老服务“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把有限的财力用到老年人最关心的领域、用到老年人生活最需要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有利于广大老年人对于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什么样的服务保障,做到心中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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