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 蒙文版 登录 注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
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
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