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41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交易成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开发建设电子保函系统,现就推广应用电子保函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0年12月31日,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
2、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登录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在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
4、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
5、各金融机构开立电子保函服务及收费标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公开,请各交易主体查看。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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