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渠道、补贴结果、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科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
√ |
|
√ |
|
√ |
√ |
|
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渠道、补贴结果、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科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
√ |
|
√ |
|
√ |
√ |
|
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高素质农牧民培育 |
培训对象、培训进度、监督渠道、培训结果。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科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
√ |
|
√ |
|
√ |
√ |
|
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渠道、补贴结果、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科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
√ |
|
√ |
|
√ |
√ |
|
5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渠道、补贴结果、咨询电话、受理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科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