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什么时间颁布实施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3月1日起实施;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2.农村土地采取什么方式承包?
答: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3.什么是家庭承包方式?
答: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
4.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和承包方?
答: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村民小组(或小组内不同生产队)的,村民小组(或小组内不同生产队)为发包方;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村集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
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方式,农户是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上签章的人是承包方代表,按照人人有份原则参加分地的家庭成员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一样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村民小组是发包方,只有该村民小组内的成员才具有家庭承包的主体资格;如果村集体是发包方,只有该村集体内的成员才具有家庭承包的主体资格。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员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不能被认定为家庭承包合同。
5.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发包方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6.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承包方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承包土地是否能够继承?
答:承包土地涉及继承问题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耕地和草地的承包权不能继承。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整户消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其耕地或草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8.农户可以互换承包地吗?
答: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9.农户是否可以卖地?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地不得买卖。
但是,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10.农户是否可以流转承包地?
答: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姓名、住所;
(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8)违约责任。
11、农户流转土地后,是否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答: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12、土地流转的转入方是否可以再流转土地?
答:经承包方(即土地流转的转出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13.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有什么规定?
答: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答:按照法律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2)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当事人不愿协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