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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文字解读:UedBet体育2022年防内涝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文字解读:UedBet体育2022年防内涝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5 11:05 来源:UedBet体育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UedBet体育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文件要求。

一、准备阶段

(一)加强防涝物资储备。全市防内涝物资统一由市发改委负责采购,由应急管理局提出物资采购清单并负责调拨工作。市防内涝指挥部统筹调用全市防涝物资。

1.市发改委建立防内涝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物资器材的储备和动态管理,保证各类防内涝抢险救灾物资、设备按需配备,得到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管理局要加强调研,科学提出采购计划,根据防内涝实际需要,及时调拨防涝物资。

2.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道要储备必需的防内涝物资,并进行合理安排配置。

3.住建系统要加强物资和设施储备;市政排水设施及设备由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配备。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市防涝办负责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细致开展市区排水防涝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1.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要定期对市政排水设施进行排查,建立排查台帐,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损毁的要及时更换,需安装的要及时安装,及时消除隐患。

2.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本辖区排水设施和内涝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明确排查责任人,压实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建立排查台帐、整改台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清单管理,逐一整改、销号处理。

(三)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市防涝办、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并强化值班值宿、带班制度。要加强督查检查,严禁值班带班人员脱岗漏岗。要保持办公场所通讯设备及值班人员、带班人员的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要加强值班人员思想教育,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市防涝指挥部实行汛期信息零报告制度,随有随报,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在发现危情、灾情后,要立即向市防涝指挥部报告。同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努力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市防涝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网格要加强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共享,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五)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册、宣传挂图、微信视频等,集中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尤其对紧急转移信号、疏散路线及有关注意事项要广而告知,广泛普及防汛常识和地质灾害预防知识,有效提高群众防灾意识。

(六)制定防涝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在摸清基本情况和有关底数、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辖区防内涝应急预案。要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切合实际、可用管用。

(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社区网格开展防汛防内涝应急演练,科学设定演练内容,突出人员救援疏散等重点,突出各环节衔接配合,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八)组建抢险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各街道要落实市委组织部文件通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同时,以党员为骨干,建立突击队,保障抢险救援人力需求。抢险救援队伍要加强演练,队员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九)发挥防汛专家作用。市防涝指挥部建立以水利局、住建局专家为主的专家库,并建立专家联系街道制度,及时为防内涝防汛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保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邀请专家参与,及时研究解决防涝工作中的问题。

(十)明确防御重点难点。有关部门、各办事处经认真排查后,要把重点风险隐患点及隐患风险高的机构和人员,作为重要防御对象,有针对性地强化预防措施,制定疏散避险路线,提前安排好避险场所及有关物资、设备保障工作。市内涝隐患重点防御对象为:市委、市政府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单位,大型居民小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重要设施,交通干道,城区易积水地段。街道重点防御对象、避险场所。

(十一)加强应急预报预警。

1.气象部门负责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内涝指挥部报送气象信息。每天早晚各一次。

2.市自然资源、水利局等单位,要及时向市防内涝指挥部上报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3.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涝安全隐患点及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发现灾情及时向市防涝指挥部报告。

4.市防内涝指挥部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受影响区域进行评估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交通堵塞、市政公用设施损毁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情况,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启动预警响应。

二、实施阶段

(一)明确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内涝灾害发生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城市防内涝预警分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Ⅳ级(蓝色预警)四个级别。各级别响应启动条件如下: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3小时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且降雨持续,城区危旧房屋大面积倒塌。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达到50厘米以上,造成大面积交通中断或者交通瘫痪、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3小时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且降雨持续,城区危旧房屋部分倒塌。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达到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造成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城市主干道交通中断、市政公用设施损毁等情况。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6小时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且降雨持续,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达到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造成局部地下设施进水,短时严重交通堵塞和市政公用设施毁毁等情况。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6小时雨量达到2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20毫米且降雨持续,城区危旧房屋漏雨。城区主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达到20厘米,造成交通拥堵、市政公用设施损毁等情况。

启动三级及以上响应级别时,长鸣防空警报三次(根据级别每次1分钟或2分钟)。

(二)四级响应以下、降小雨时措施。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一般性防护,按排查清单对低洼地、易积水的隐患地点进行重点关注,确保雨停即水清、路通,不影响群众出行。

(三)四级响应以下、降大雨(强降雨)时措施。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雨为令,立即按照预案方案,运行防内涝指挥体系,结合排查清单作出安排部署。主要包括:

1.人员要全部及时组织到位。抢险救援队伍集结,以防备可能出现的紧急灾情。

2.物资调用要高效运转。机械车辆到位,接受街道统一调派。沙袋等物资补给要及时。

3.市政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责任人在雨中对排水设施(水算子、雨水井、排洪沟等)进行实时看护,及时疏通,防止淤堵,保障设施排水顺畅。必要时把内涝路段的雨水井盖打开,使路面尽可能以最快流速排水,同时做好井盖打开后的安全防护事项。

4.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在风险处、隐患点,设置警示牌、警戒线,引导车辆及行人安全有序通行,防止发生次生危险。

5.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巡查各积水点位,对未入排水系统、排水不畅或难以外排的低洼地等重点隐患点,要及时果断调用水泵抽水、使用沟机挖渠等进行排水。

6.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发动平房群众开展挡水防范等措施,防止雨水入户成灾。对居住在老房子特别是年久失修房屋的群众,要进行预警告知、劝离疏散或强制疏散。

7.各街道办事处若出现严重内涝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防内涝指挥部报告。

(四)四级及四级以上应急响应。

1.市防内涝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级别;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同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市防内涝指挥部指挥长作出抢险部署,并带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赴一线指导除涝抢险救灾等工作。

2.各单位、社会各团体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做好本单位的除涝抢险工作。

3.各街道办事按应急预案,依制度、按责任做好辖区防内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做好除险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四级响应级别发布后,各部门、各街道组织本单位、本辖区抢险人员全部到位,开展除涝抢险救援工作。三级及以上响应级别发布后,市防内涝指挥部按应急预案,组织所有抢险队伍全部到位,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区域、跨地域共同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市防内涝指挥部根据需要迅速调拨抢险物资,财政部门下拨抢险资金,相关部门支援抢险工作。

6.市防内涝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赴抢险一线指导内涝抢险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度力量做好重灾区内涝抢险救灾工作。

7.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8.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灾情、工情变化,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防内涝指挥部;市防内涝指挥部迅速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涝情及抢险工作部署等情况。

9.市防内涝指挥部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及灾情统计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统一发布内涝救灾的动态和新闻。

(五)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1.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市防内涝指挥部及时调整内涝应急响应级别,并将情况及时抄送市委、市政府。

2.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市防内涝指挥部及时宣布终止内涝应急响应。

三、总结阶段

(一)做好灾后处置工作。灾情结束后,在市防内涝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有关部门、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和设施,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核实、汇总灾情,并及时报市防内涝指挥部。

1.搞好灾情统计。市防涝办负责收集、核实、汇总全市内涝灾害及因内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信息。

2.进行灾情评估。内涝抢险工作结束后,市防涝办及时总结防内涝工作,作出科学评估,上报市防内涝指挥部,市防内涝指挥部上报市委、市政府。

3.开展灾后救助。重大内涝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灾情核发灾区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资金。

4.实施灾后重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灾后重建。要根据灾情和实际,制定本辖区的恢复重建方案。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力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

市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执行UedBet体育内涝灾害的抗灾救灾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受灾区社会治安。

武警呼伦贝尔市支队二大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内涝防治抢险秩序,负责疏导内涝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撤离和物资转运工作。

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以及灾后重建重大项目的指导监管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防内涝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的制定;负责城市内涝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安排应急抢险设备、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雨情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市防内涝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预报和降水实况等决策气象服务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城市防内涝设施建设维护、内涝抢险,水毁修复等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内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的防内涝工作。主要负责对师生涉水安全进行警示教育,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师生安全撤离。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在危险情况下要及时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因降雨引发的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城市防内涝灾害沙(砂)石料储备。

市住建局:负责市城内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城市公共设施的防内涝排查工作;负责城市公共设施(供气、供水、排水、路灯等)及危险建筑物的保障工作;负责城区内公共区域的排涝、清障(淤)、道路及设施维修;指导因城市内涝受灾房屋建筑的安全应急评估工作;保障汛期所管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负责市防内涝办人员配备,统计全市建筑队伍及工程车、铲车、水泵等相关设备,需要时抢建临时建筑或参与抢险,建立清单。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运输车队运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料和设备,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保证交通运输畅通;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发生内涝时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城市内涝救灾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群众通报雨情、水情及各种天气预报信息。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的损失评估;指导灾区开展灾民生活救助和救灾捐赠工作;监督检查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

UedBet体育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UedBet体育森林消防大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城区的雨水排水清障工作。包括汛前对雨水井、收水口清淤及维修工作;汛期组织对城区排水系统、低洼易涝点排查,因障碍物受阻或因下水道阻塞造成内涝时,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汛后因雨水造成的市政设施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工作。

市排水公司:负责对城市污水管网进行清掏、疏通、维护,汛期组织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因障碍物受阻或因下水道阻塞造成内涝时,及时清掏、疏通、维修。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市区供水管网的汛期安全,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

国网扎兰屯供电公司:保障汛期城市安全供电和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电信扎兰屯分公司、移动扎兰屯分公司、联通扎兰屯分公司:负责防汛期间的通讯;负责本系统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及时向防内涝办报告监测的内涝区域情况,并安排专人排除市内积水障碍;开展四级预警的自防自救;负责组织内涝发生后及时组织城区各社区、受淹居民转移,抢救物资;协助市民政局做好群众的受灾损失统计。

城区各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防内涝配合工作。

五、信息报告制度

1.对突发性城市内涝灾害,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应将涝情、灾情及时上报市防内涝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218028)。报送情况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电话报告必须在灾害发生20分钟内,书面报告必须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对于涝情较严重,难以确定情况的,应落实专人跟踪监测,进行续报、终报。

2.各成员单位在城市内涝发生后1小时内用图文、影像等形式及时向市防内涝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涝情、受灾情况、救灾措施等动态。

3.市防内涝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将上报信息核查确认并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有关单位。

4.重大灾情信息报告。

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各成员单位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把所掌握的情况报告市防内涝指挥部。

(1)确认有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2)确认因城市内涝引发的特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3)各成员单位要对重大险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续报间隔不超过2小时。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险情、灾情排除或结束。

(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