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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3460494398A/202208-0002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其他
名称: UedBet体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试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8-17 发布日期: 2022-08-17
UedBet体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2-08-17 15:45 来源: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扎党乡振组办发〔2022〕5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决策部署,接续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根据中 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UedBet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UedBet体育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五次党代会和UedBet体育委九届二次党代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学习推广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以提升广大农牧民幸福感为目的,巩固拓展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我市不同自然环境和村庄布局等特点,结合各地人居环境现状和实际需求,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做到质量和效率快速提升。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与乡村振兴规划相衔接,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

—立足乡村,突出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乡土味道,传承、弘扬优秀农耕、游牧文化,展现地方特色风貌,避免环境整治千村一面。

—问需于民,农民主体。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尊重农牧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党委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格局。

—建管并重,注重长效。坚持建管用并重,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行动目标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市农村新建卫生厕所1.6万户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26%左右,乱排乱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内道路硬化、绿化、美化持续改善。

城镇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有效处置并开展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地处偏远、居住分散、基础条件薄弱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取得积极进展,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逐步扩大卫生厕所普及范围

积极推动农村新改户用卫生旱厕入院,水冲式厕所入室;新建住房鼓励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及中心村、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加大政策宣讲、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牧民群众改厕积极性和卫生厕所使用率,规范卫生厕所的使用。(市乡村振兴局、农科局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

各地要立足实际,选择简单适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户厕选址要合理,既要方便使用,又要易于管护。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改厕模式必须符合专业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改厕选材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对施工质量的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具备纳入污水管网条件的户厕,将粪污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不具备纳入污水管网的户厕,可建立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定期掏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对偏远地区、居住分散的户厕,粪污就地就近消纳。以农牧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庭院经济和产业绿色发展相结合,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引导当地农牧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重点建立便捷、经济的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运维管护体系,各乡镇、街道制定规范化的管护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开展厕所建设和维护知识技能培训,发挥嘎查村组织和农牧民主体作用,加强自我维护。(市乡村振兴局农科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七)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治理

一是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到2022年底,争取完成全市13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各市区对照农村环境整治目标整治数量,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力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二是灵活运用,分类治理,重点做好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地区生活污水治理。采取城镇近郊地区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地区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地区,可采取单户或联户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三是监管并重,保障资金。开展成效评估验收,建立农村污水设施监管运维名录,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力度。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探索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农科局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继续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摸底工作,建立动态更新台账,明确治理时间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围绕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动河湖长制见成效,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九)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的原则,以雅鲁河、音河、济沁河、绰尔河等环境敏感地区周边村庄为重点,科学确定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模式,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补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其他地区的村庄在干净整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建立健全、乡、村、农户”四级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市、乡、村各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运行效率,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开展、长效运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因地制宜地推广符合我市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在已建成垃圾焚烧站的地区,各乡镇、街道要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全面落实垃圾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结合实际,将秸秆等可回收农作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减少垃圾出村量,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牵头,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局、农科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完善农村道路“路长制”

健全和完善市、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乡村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到年底,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并有效发挥作用。提升“美丽农村路”维护建设效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推进复耕复绿。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庭院环境整治,解决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容村貌和农民收入双提升。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线路违规搭挂问题。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关注特殊人群需求,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到2023年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牵头,乡村振兴局、民政自然资源市应急管理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和乡村特点,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示范创建行动。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庭院、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闲散土地,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林木,打造村庄公共绿地和小微公园。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市林草局牵头,市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乡村振兴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乡村风貌建设。大力推进村庄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持续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引导鼓励民实施人畜分离、发展庭院经济,实现村容村貌和民收入"双提升"。加强村庄建筑特色、风格、色调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牵头农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五)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迅速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迅速实施“两个四”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清理垃圾堆、废物堆、粪土堆、柴草堆的“四堆”行动,治理柴草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四乱”行动,努力实现村庄环境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五化”综合效果。通过建立“清洁指挥长”、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方式,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清洁活动,形成自我管理的良性机制。各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开展以鼠疫防控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

将鼠疫防控工作作为全市农村爱国卫生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定期开展大规模集中家屋灭鼠、周边保护性灭鼠活动,控制密度水平,降低疫病风险。加强鼠疫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参与鼠疫防控的自觉性,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林草局、农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合理利用好公益性岗位,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中聘请管护员,负责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养护等。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统一管护运营。统筹建立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理运维服务费市场化机制,可以建立农村厕所清掏、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农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十八)强化基层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嘎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等村民自治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公示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农科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普及文明健康理念

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范畴。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牧民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教农科局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村规民约

将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评议会、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民政乡村振兴局、农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强化财政投入

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用电用水比照农村用电用水执行。建立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来源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农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制度。加快建立人居环境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短板。大力开展相关标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相关部门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市场监管局、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领域和短板,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团体、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推广。加强专业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科研机构技术人员深入基层、驻村指导。支持熟悉乡村的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提高设计建设水平,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加强人居环境检测,定期发布检测报告。农科乡村振兴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抓总、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等工作;财政局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包联各乡镇的处级领导,要当好一线指挥,积极协调,全面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将在我市域内的农(牧、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市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坚持规划引领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完善推进机制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牧民满意为标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在市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农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强化考核激励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督查检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要加强督促检查,依据自治区制定的验收标准和办法,到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市农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委宣传部、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乡村振兴局、农科局旅游广电按职责分工负责)

 

 

 


                             

                                                                                                                                UedBet体育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