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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37722204760/202404-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UedBet体育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2
UedBet体育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0:05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扎安委会字2024〕3号

 

 

UedBet体育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扎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UedBet体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UedBet体育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UedBet体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UedBet体育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UedBet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呼伦贝尔市55条具体措施、重点行业领域135条遏制重特大事故硬措施和UedBet体育65条细化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市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负责制定并实施UedBet体育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针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UedBet体育本级已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突出重点抓实教育培训。参照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做法,联合市委党校、呼伦贝尔岭东安全生产培训中心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工贸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委党校、岭东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按照职责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按照职责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2.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国家修订、提升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宣传贯彻力度;二是2024年底前,有针对性的制定细化一批检查指引指南,增强操作性,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强化源头管控。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在编制起草各类专项规划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二是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三是深入推进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四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二是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术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三是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以及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发挥监督贯通协调平衡推动作用,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二是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依托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填报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二是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到位。(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治理。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推进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深化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尾矿库“头”“—库一策”综合治理提升非煤矿山机械化水平,推动大型非煤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并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组织开展重点非煤矿山专家安全会诊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主要有6项任务: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二是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三是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四是深化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五是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安全链条安全监管;六是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潜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二是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三是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四是发动乡镇(街道)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市消防教援大队、市住建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主要有7项任务一是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二是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三是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四是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五是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六是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七是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主要有5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校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五是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工业企业新改扩建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锅炉安全提升、电梯筑底行动,强化氧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升级改造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实现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全覆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整治超标违禁产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二安全、合理规划城乡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控制增量;三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废弃处置等全链条监管,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二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加快民爆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行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四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快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市工信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工贸安全、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牧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水利安全、电力安全、铁路安全、民航安全、寄递物流安全等专项治理。(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科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扎兰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7.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能力。主要有6项任务: 一是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二是推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涉及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品生产企业建设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三是推动消防大数据建设,汇聚各类感知数据;四是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结合物联感知、行业系统等数据汇聚,实现智慧化火灾防控。五是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六是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二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四是提高客货运车辆主被动安全装置装备率,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重型货车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安全基础工程治理。主要有3项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二是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三是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深化安全技能培训考核。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推动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完成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三是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依托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市应急管理局、市岭东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主要有3项任务;一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二是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三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产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岭东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能力。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3.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落实。(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是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作用;三是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一批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5.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主要有3项任务;一是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纠治“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行为。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二是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三是加大“互联网+执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二是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四是学习自治区基层应急管理

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先进经验,推动全市整体提升。(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市委党校、岭东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用好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大讲堂,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实战能力水平;二是2024年底前,在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三是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四是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五是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9.厚植社会防控氛围。主要有4项任务:一是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法宣传周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推动在电视台、扎兰融媒等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四是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要有2项任务:一是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按权限在全市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结合信用监管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等级评定,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2024年全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季度检查和年度述职评价制度,2025年评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并逐步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UedBet体育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抓、具体抓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要牵头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并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四是要把监管的力量压到企业、压到岗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有人管安全、有人盯安全、有人抓安全。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

(二)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二是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三是全面规范并建立市、乡镇办事处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品;四是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依托安委会架构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乡镇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治本攻坚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二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各乡镇办事处、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动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激励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及时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晋升。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督导保障。一是市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如实向市委和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二是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三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