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呼伦贝尔市卫健委要求,现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照新版评价指南开展自查自评。
一、机构达标情况
已经达到“推荐标准”的单位有:繁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吉思汗镇中心卫生院、中和镇中心卫生院、卧牛河镇中心卫生院、蘑菇气镇中心卫生院;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单位有:大河湾镇中心卫生院、中和镇雅尔根楚卫生院、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卫生院、柴河镇卫生院。
二、加强学习,全面把握新版评价指南内容
各单位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要加强学习,逐条梳理新版评价指南指标内容,学深弄懂评判标准,形成基层卫生人员全员理解、全员参与的活动模式。
三、对照自查自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为加强分类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在现有服务能力分为“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两个档次的基础上,针对医务人员数少于10人、服务人口少于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合格标准”档次。中和镇库堤河卫生院、蘑菇气镇惠风川卫生院、蘑菇气镇太平川卫生院、蘑菇气镇关门山卫生院、浩饶山镇卫生院、成吉思汗镇牤牛沟卫生院、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哈拉苏卫生院、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卫生院、洼堤乡卫生院对照评价指南开展“合格标准”自评和达标建设。兴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哈多河镇中心卫生院、高台子卫生院、高台子团结卫生院、达斡尔民族乡卫生院开展“基本标准”自评。
已经达到“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的单位,请对照新版评价指南查缺补漏,查找不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模式,改善医疗质量,规范机构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附件:1.《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
UedBet体育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