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民政局> 主动公开文件
索引号: 11152103011607131N/202406-00010 组配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文号: 扎民发〔2024〕96号
成文日期: 2024-06-25 发布日期: 2024-06-25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10:44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UedBet体育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诚信办公,自律发展,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内民政发〔2024〕26号 )精神,结合UedBet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现将《UedBet体育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朱海燕,联系电话:3203453)

(此件主动公开             

UedBet体育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印发

扎兰屯市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试行)

 

为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推进全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内民政发〔2024〕26号 )精神和UedBet体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UedBet体育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所登记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一、社会组织信用等级类别

社会组织信用等级根据以下标准共分为 A(红名单)、B、C、 D(黑名单)四类:

(一)A类社会组织 红名单

1.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严格依章办事,内部管理规范;

2.设立党组织且党组织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党建工作优异;

3.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4.承接各类政府项目,且完成情况良好;

5.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二)B类社会组织

1.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能依规依章办事;

3.内部管理规范;

4.重大活动及时报告;

5.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C类社会组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

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3.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

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4.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存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5.受到警告或者不满 5万元罚款处罚的;

6.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的;

7.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D类社会组织 (黑名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

1.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被列入异常名录满2年的;

2.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3.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4.受到 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5.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 5万元罚款处罚的;

6.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立登记决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社会组织信用等级确定

(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归集、管理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确定 A、B、C、D四类社会组织名单。

(二)已确定信用等级的社会组织,发现存在不符合本等级的情形或存在 C类 、D类社会组织的情形,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降低社会组织信用等级。

(三)已确定信用等级的社会组织,发现满足更高等级的情形,或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完成整改,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社会组织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应及时提升社会组织信用等级。

三、 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

(一)对社会信用良好的A类社会组织,采取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为主,登记管理机关抽查为辅的监管措施,减少主动上门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频次, 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对 A类社会组织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1.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

2.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3.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

4.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

5.实施已签署联合激励备忘录中各项激励措施。

(二)对社会信用一般的B类社会组织,采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约束,以实施“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措施,加强必要监管。

(三)对社会信用不良的C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

2.加大财务审计和行政检查力度,适当提高“双随机”抽查比例;

3.限制或取消其参加公益招投标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接政府授权或委托事项、获取专项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等;

4.定期开展信用培训,引导其诚实自律、规范运作。

(四)对严重失信的D类社会组织,除采取C类社会组织监管措施外,登记管理机关可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1.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增加主动上门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频次,提高“双随机”抽查比例;

2.不给予资金资助;

    3.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4.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5.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

6.作为取消或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