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我市就业优先政策,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按照呼人社办发〔2020〕26号“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劳动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企业吸纳社保补贴认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留用人才储备计划期满高校毕业生
1、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2、对于纳入自治区级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和基层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享受社保补贴标准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请材料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留用人才储备计划期满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呼伦贝尔市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
3、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享受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呼伦贝尔市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力身份证、毕业证、建档立卡证、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
3、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呼伦贝尔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截止时间
办理地点:UedBet体育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70-3214923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UedBet体育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