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驻扎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实施呼伦贝尔市工业园区(产业园)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相关工作的通知》(呼工信园区字〔20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工信园区字〔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呼伦贝尔扎兰屯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试行)》,现予公示。
附件:呼伦贝尔扎兰屯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表(试行)
附件 呼伦贝尔扎兰屯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表(试行) 单位:万元/亩 行业代码 行业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亩均产值 亩均税收 容积率(%) 亩均增加值 单位排放标准 13-24 A农畜林产品加工类 ≥106 ≥120 ≥3 ≥1 ≥35 满足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25 B能源化工 ≥220 ≥200 ≥6 ≥0.7 ≥60 满足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26.28 C化工 ≥220 ≥200 ≥6 ≥0.6 ≥60 满足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27 D生物医药 ≥200 ≥180 ≥9 ≥0.7 ≥6 满足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29.30.41.42.43 G其他类 ≥100 ≥120 ≥4 ≥0.8 ≥21 满足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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