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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3MB165441XG/202409-00004 组配分类: 主动公开文件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06 发布日期: 2024-09-06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11:05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政务中心各进驻窗口部门: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结合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新目标新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修订了《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并遵照执行!

附件:

1.《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常驻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2.《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非常驻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3.《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常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

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利企便民,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中心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科学简便的原则。

第三条 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市本级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的一部分。

第四条 绩效考核细则随具体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考核范围及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章考核组织机构与考核形式

第五条 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指导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大厅运行与服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一)日巡查。由大厅运行与服务办建立每日常态化检查机制,每月汇总,将日常考评情况作为月度统计的重要依据。

(二)月统计。以每月25日为考核数据截止期,大厅运行与服务办按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排名。

(三)年度考核。大厅运行与服务办汇总全年12个月考核成绩,确定考核排名。

第四章考核分值及内容

第六条 部门绩效考核基础项考核总分85分,基础项考核采取扣分制;加分项考核总分15分,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

第七条 部门考核内容以部门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以下几方面:

(一)进驻部门支持重视及与综窗前后台协调情况

主要考核进驻部门是否按要求选派部门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部门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是否保持稳定;要求进驻综窗的事项,是否存在“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的现象;是否按照综合窗口受理-审批-出件模式进行配合前台综合部门进行业务审批。

(二)进驻部门窗口运行情况

主要考核进驻部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执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工作情况;是否依法审批服务;主动提供服务,解决企业群众需求情况;工作人员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信息报送情况。

(三)进驻部门政务服务工作配合情况

主要考核进驻部门一体化平台事项、流程维护情况;支持、配合中心开展“证照分离”“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免证办”改革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及时完成对中心综合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中心事项梳理等工作任务是否积极落实并及时反馈。

(四)进驻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进驻部门网办率及电子设备管理情况。

第八条 考核围绕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便民服务工作、综合工作设置了加分项,具备加分项情况之一的,对进驻部门给予加分,具体加分项详见考核细则。

第九条 进驻部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评优资格

(一)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问责,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二)违规操作导致业务网络系统无法使用,擅自披露、篡改、销毁或丢失业务数据;

(三)涉及线下部门、纪检监督平台、“好差评”管理系统或12345热线平台投诉,经单位处理后中心进行回访诉求人仍不满意;“好差评”评价器测评“差评”工单高于30%的。

第十条 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基础项考核总分90分,基础项考核采取扣分制;加分项考核总分10分,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

第十一条 进驻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以应遵守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核一下几方面:

(一)制度执行情况

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是否按照中心要求进行空间管理、物品管理、秩序管理;是否遵守中心请销假制度按时考勤;是否遵守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规范。

(二)“一窗综合受理”配合情况

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中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业务模式进行业务办理,对综合窗口业务受理是否按要求支持配合,是否存在未按综窗运行管理办法办理业务的情况。

(三)投诉评议情况

举报电话、“差评”工单、线下窗口、E码监督平台以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是否存在属实的投诉举报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时整改反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工作人员给予加分:

(一)工作人员当月考勤满勤的,加2分。

(二)在“一窗受理”、跨区域“异地通办”、业务能力提升、深化服务内涵等中心工作中起带头、榜样、典范作用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4分。

(三)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受到企业和办事群众表扬的、收到表扬信、感谢信、电话表扬、锦旗、牌匾的,每次加1分,最高加2分。

(四)自助服务设备出现故障,能主动及时联系维修的加1分。

(五)当月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的加1分。

第十三条 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评优资格:

(一)被市本级和上级纪委监委部门通报批评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存在问题的;

(二)因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

(三)接受咨询、办理业务过程中,服务态度生硬、蛮横,工作敷衍拖拉,或被群众投诉经核查属实且情节较为严重;

(四)违反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责任事故;

(五)工作人员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含)以上的;连续旷工3天(含)或一年累计旷工达7天的。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中心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季度、年度“先进窗口”“政务服务标兵”和“政务服务之星”。

(一)中心“先进窗口”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

(二)中心“政务服务标兵”按进驻部门正式人员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季度考评和年终综合考核评分在前15%的工作人员确定为“政务服务标兵”。

(三)中心“政务服务之星”通过对部门聘用人员日常考勤、纪律管理结合部门推选的方式进行季度和年度评选。

第六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