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扎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办法〉的通知》(内政数领办〔2024〕47号)精神,持续优化全市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在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变革,优化资源配置与监察机制,实现对我市政务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与数据分析,打造协同高效、科学管理的电子监察体系,不断优化我市政务服务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自查整改。各部门管理员每天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http:/59.196.23.140)选择电子监察系统,查看本办理时限一栏中的预警在办业务、超时在办业务、超时办结业务情况,对本部门异常办件开展办件情况追踪,对超期办件进行自查整改。
(二)加强工作配合。政务服务中心每日由专人负责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当发现问题办件,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办件,减少问题记录的产生。
(三)积极与上级进行技术对接。对因系统之间对接问题导致的异常办件数据,相关单位需与主管上级进行反馈处理,并详尽描述异常状况,涵盖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受影响的业务领域。
联系人:刘殿宇 0470-3306116
崔美靖 0470-3215445
UedBet体育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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