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2021年及以后年度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且录取当年(或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资助6000元,本科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专科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办理流程:学生向户籍所在地旗市区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旗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对学生进行初审,报民政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以后,发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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