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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小型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1-1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扎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UedBet体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14〕141号)、《呼伦贝尔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水农发〔2015〕1号)和呼伦贝尔市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推进农村牧区重点改革工作要求,以明晰产权为核心,以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为重点,以落实管护经费为基础,以创新管理体制为抓手,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益为目标,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UedBet体育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实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和有效运行,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调动各方参与,形成推动合力。结合UedBet体育实际,听取基层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2.责权一致、突出重点。按照“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好经营权”水利发展思路,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重点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重点解决重建轻管、管护缺位、管理滞后问题。
3.建管并重、建改同步。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同等重视,有机街接、有效统一,两手发力、两轮驱动,建设好工程、管理好工程。已建工程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实现良性运行;新建工程要同步建立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良性运行。
4.积极探索、创新突破。坚持改革方向,大胆探索,创新理念,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放在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总体战略中把握和推进,努力走出工程改革和农村牧区发展互动相融的新路子。争取在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合理分离,委托管理、购买服务、工程抵押融资等方面有所突破。要分类实施,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目标任务
2016年,全面完成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理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构建管理顺畅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基本扭转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滞后局面,实现安全、良性运行。
二、改革的主要范围
改革范围为市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
(一)小型水库。总库容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不含)小(1)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不含)小(2)型水库。
(二)中小河流及其堤防。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其上兴建的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及以下堤防。
(三)小型水闸。最大过闸流量20立方米每秒—100立方米每秒的小(1)型水闸和最大过闸流量小于20立方米每秒的小(2)型水闸。
(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滴(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等,中型灌区支渠以下水利工程。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不含)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
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晰工程产权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并备案。
1.国有灌区干渠以上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
2.对国有灌区支渠以下(含支渠)的水利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3.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
4.镇、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按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确定工程产权。以国家投资为主修建的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乡镇水利服务站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资产的处置和监管。以国家、集体和群众共同投资投劳为主修建的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按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的用水合作组织所有。以社会法人、自然人或股份制等形式投资为主修建的乡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属投资者所有,国家补助部分所形成的资产由乡镇人民政府持股参与经营管理。
5.经营性农村小型供水工程,主要指灌区工程。以国家投资为主修建的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由乡镇水利服务站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资产监管。以国家、集体和群众共同投资为主修建的工程产权按投资比例划分,国有产权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以社会法人、自然人或股份制等形式投资为主修建的工程产权属投资人所有,国家补助部分所形成的资产由乡镇人民政府持股参与经营管理。
6.社会各界资助捐赠所形成的工程资产,按照资助捐赠者的意愿进行产权划分。对不能确定资助捐赠者意愿的资产,原则上将产权划归工程现有经营者。
(二)转换运行机制
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各类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搞活经营权。
1.承包。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或协商的方法承包方按发包方的要求,承包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灌溉、排水及防汛等任务及经营管理,双方必须签订承包合同。
2.租赁。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通过招标或协商的方法,工程所有者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出租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经营权。工程所有者与承租人签订工程租赁管理合同,按期缴纳租金,并保证租赁期满时重新核定的资产达到合同规定值。承租期内允许继承,但不得擅自转让,如转让须经所有者同意并重新签订工程租赁管理合同。
3.拍卖。在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情况下,工程所有者将工程全部或部分产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公开竞价出售,由多个参与者公平竞争,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最终拍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对重要防洪、供水等涉及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切身利益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水利工程,其所有权不允许拍卖,只能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
4.股份制合作。通过资产评估,将工程资产划分为若干股,出售部分或全部股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按照章程或协议参与经营管理。股东可用资金、土地、劳务、技术、设备等作为股份参股,共同拥有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实行按股份分配,并留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参股各方要依法制定章程,建立健全管理经营机构,确定专管人员。
5.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对村内联户、村集体兴建或跨村兴建的工程,可按照工程供水的受益范围组建农民用水协会,行使工程的经营管理权,按照章程民主协商开展投工投资管护工程、供水调度及水费计收等管理工作,承担直接受益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协调用水户之间的水事纠纷。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加强组织机构内部制度建设,要制订和完善章程、制度、合同,注册登记,使用水户合作组织规范化、合法化,运作民主、公开、有效、规范。
6.委托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将工程委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用水合作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管理。
(三)落实管护主体与责任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1.国家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所在乡镇水利服务站或所在村委会或农民用水协会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
2.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村委会、农牧民合作社、用水户协会等自行管理,或者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功能、水权管理、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选择管护单位或管护人员,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权利、义务。
3.其他产权主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管理,自主确定管护方式。
4.随土地流转给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小型水利工程,由生产经营主体自行负责工程管护。
5.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防汛抗旱的行政责任人,对本区域范围内防汛抗旱的指挥、调度和协调负有行政领导责任;市水务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技术指导责任;水利服务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实现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和良性运行创造有利条件。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负有行政管理和监督责任。
6.工程的所有者是工程安全、防汛抗旱救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经营者做好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程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是该工程安全管理、防汛抗旱减灾救灾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以及工程涉及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必须按水利工程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服从水利服务站的监督检查和技术培训,服从防汛抗旱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服从当地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工程所有者的监督。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制后,双方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中按相关法律明确权利和义务,要依法公证,认真履行合同。
(四)建立健全完善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成立12个乡镇水利服务站,即UedBet体育蘑菇气镇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成吉思汗镇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中和镇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洼堤乡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哈多河镇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浩饶山镇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镇柴河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南木鄂伦春民族乡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卧牛河镇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达斡尔民族乡水利服务站、UedBet体育大河湾镇水利服务站,隶属于各乡镇。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市水务局、乡镇水利服务站、村级水管员(负责对已建的项目工程管护)、农民用水者协会组成的四级基层水利服务管理体系。以各水利服务站为主体,以农民用水者协会为辅助,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水产养殖户、农业种植大户、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个体投资人、村级水管员等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探索和尝试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实行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的新模式。
四、相关配套政策
(一)产权制度改革后回收资金的管理。小型水利工程通过体制改革后,通过公开竞标索取的产权可以作为资产抵押,所回收的资金归市财政所有。从回收资金中提取一定费用用于产权体制改革工作,其余一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工程的养护维修。
(二)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涉及供水价格的核定,各个时期的供水价格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工程供水价格实行自行定价;用水户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向经营者交纳水费,凡拖欠水费的,乡镇、村委会有义务协助催交,拒不交纳的经营者依法停止供水。
(三)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由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负责筹集,根据实际情况财政给予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补助。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将根据财力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水资源费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统筹用于UedBet体育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以此来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有人管理、有钱管理”的问题。
五、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2015年为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3月末出台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6 年完成改革任务。
(二)界定产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定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三)评估资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资产评估,本着简便易行、合理评估、推进改革原则。由UedBet体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现有价值。国有水利工程资产,由市水务局组织评估,市财政局核准;乡镇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资产由乡镇组织评估,报市财政局核准;其他村集体所有的水利工程资产由村委会组织评估,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
(四)公开竞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工程所有者公布改革方案,进行公开竞标,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指导和监督。工程拍卖或股权转让底价应当以资产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租赁、承包基数应当根据经营状况及前景合理确定,并提前公布公告。在同等条件下,受益区内农户或原承租、承包人优先,承包、租赁应实行招投标;股份合作以公开竞价或协议方式进行;拍卖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签订合同。公开竞标结束后,工程所有者须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书,股份合作股东应按有关协议签订合同,制定股份合作章程,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定、核准。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性质、用途、管理人员、管理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责任追究、使用或经营期限、工程维护标准和管护制度、不动产处理、工程设施完好程度、供水价格、开发利用规划、防汛抗旱调度和工程安全运行责任等内容。
(六)交纳款项。承包人、租赁者、购买者、股份合作股东,应按有关协议交纳承包款、租金、购买款、股本。小型水利设施拍卖、租赁、承包、出让股份的收入由市财政负责收回,专户储存,专款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不得挤占挪用。
(七)颁发产权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由市水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市政府核发工程产权证,持有产权证者同使用权或经营权者签订使用权或经营权证书。
(八)其他事项。产权制度改革后,要做好工程移交和合同备案工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制定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水务、发改、财政、编办、社保、审计、乡镇等部门为成员的UedBet体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开展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办公设施和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服务,密切配合,要认真协调理顺好各方面的关系,组织人力物力,做好工作计划,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市水务局指导乡镇水利服务站加强对改革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明确工程管理责任与防汛抢险责任,依法维护经营者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合同。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改革后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经营管理,要实行年度检查审验制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新鲜事物,政策性强,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大改革的培训、宣传工作力度,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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