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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UedBet体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16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UedBet体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 14:2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33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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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扎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UedBet体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促进乡镇政府、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监管力量,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和监督检测经费;

(四)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抓好乡镇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督查、考核;

(六)组织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职责。

二、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等)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当地政府的决定;

(二)监督、举报当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协助监管部门排查制假售假窝点;

(三)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有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群众性宣传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食品药品、卫生计生、市场监管、农牧业、公安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有关规定和决策部署,按职责规定组织实施;

(二)定期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三)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五)及时报告当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组织救援,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

(六)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四、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涉及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各社区、村(居)委会。对存在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发生多起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质量警示的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要与有关社区、村(居)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限期整改和治理。

(二)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建立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横向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

(三)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所在地的食品安全负相应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监管责任。

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年度总结和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年底前应对本乡镇、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结合每年年底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将检查(抽查)情况报市政府。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实施情况;

(三)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四)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各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年度总结工作,并加强检查考核。

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下设机构、职能科室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年度总结工作,并加强检查考核。

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3.发生严重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情况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5.阻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

6.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

7.其他应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行政责任的追究,由市政府、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市监察局在依法追究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同时,应当对责任人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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