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体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17年第5期 >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UedBet体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 保障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20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UedBet体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 保障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0 12:53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3570次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UedBet体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三项扶贫基金”指导意见>的通知》(呼扶组字〔2017〕18号)精神,加大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医疗救助力度,着力提升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力促进精准扶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具体要求,以促进农村精准扶贫为重点,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障基金,切实推动UedBet体育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目标,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政府主导、共同协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医疗救助中的主导作用。

三、救助对象范围

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住院患者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000元的贫困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市扶贫办提供名单为准)。

四、大病保障基金使用范围

(一)购买商业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口及新增致贫人口投保医疗商业保险。

(二)实施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报销后自付费用予以救助。其中包括重大疾病救助,对患重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医疗补助;二次医疗救助,对于因患重病给生活带来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每年年末,视患病程度、家庭困难程度和基金结余情况给予一次性一定的医疗补助。

(三)实施免费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逐步探索多项疾病筛查多次体检,用于体检项目费用补助。

(四)配置医疗设备。为重点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改善基层就医环境。开展远程咨询、诊断、业务指导等医疗支持服务,开展医学影像、功能检查共享和绿色通道服务,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旗市”。

五、救助审核及程序

(一)一站式救助审核方式。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在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民政的重点救助对象)报销后,扣除1000元,剩余合规个人自付部分,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90%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单位,大病救助基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月25日定期召开医保局、民政局、扶贫办、保险公司、定点医院五方共同审核,由医保局定期结算。

(二)救助程序。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保证、建档立卡证或扶贫手册在住院处抵押,不需要交纳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方法办理住院手续,救助对象经过治疗出院结算时,定点医院根据救助计算公式计算出救助金额,先行垫付大病保障基金,救助对象只需缴纳应由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金额,便可出院。

(三)计算公式。救助金额=(合规总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1000元)×90%。

(四)定点医院。UedBet体育人民医院、UedBet体育中蒙医院、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呼伦贝尔市地方病研究所。

六、不属于救助范围的情形

(一)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软件系统报销的;

(二)跨年度累积的医疗费用;

(三)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目录范围的费用;

(四)计划生育费用;

(五)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和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自残等行为致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整形、美容等非正常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医保不予报销医疗费用;

(八)其他不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

七、基金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初步建立500-1000万元大病保障基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该基金由人社局负责管理。

(二)建立基金台账。由人社局建立城乡大病保障基金专户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建账。

(三)基金使用方式。基金以本方案拟定的实施范围和扶助对象为主,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以及国家和本市限制类行业。

(四)基金运行管理。对专项基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保障机制

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大病保障基金领导小组,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拟定基金实施方案,拟定专项管理制度,定期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基金运行情况。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资金拨付使用等重大事项,整合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第一书记、村组群众等各方力量,加强对基金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扩大扶持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节流和滞留,严禁向救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