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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UedBet体育人民政府会议形式、 主要任务和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20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UedBet体育人民政府会议形式、 主要任务和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0 13:1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34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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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人民政府会议形式、主要任务和审批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

会议形式、主要任务和审批程序规定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呼党发〔2017〕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议有关程序,治理“文山会海”乱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会议形式、主要任务和审批程序规定》(呼政办字〔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就UedBet体育人民政府会议形式、主要任务及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政府组成人员参加,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市长决定随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定事项;

2.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3.研究、讨论和决定市政府的重大事项等。

(二)审批程序

1.议题确定程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安排会议议题,报市长审批。

2.会议审批程序。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确定会议召开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两次),报市长审批。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督查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召开。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上报呼伦贝尔市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请示、报告和议案;

2.研究和审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重要决定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3.研究和决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重要专项规划、计划,研究全市财政预决算;

4.研究分析一定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通报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情况;

5.讨论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及重大体制改革等事项;

6.研究确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有关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7.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重要决定、意见和建议的工作措施;

8.讨论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审批程序

1.议题确定程序。凡需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有关部门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同意,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由分管副市长专题研究后向市长报告,经市长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

2.会议审批程序。由市长确定会议召开时间,交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综合室填写市政府会议审批(办理)单,经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正式进入会议办理程序。

三、市长办公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不 定期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相关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需要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及有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主要任务

1.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

2.研究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3.通报或听取呼伦贝尔市会议精神;

4.听取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汇报;

5.研究讨论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6.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审批程序

1.议题确定程序。由各副市长提交,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

2.会议办理程序。市长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综合室筹备办理。

四、市政府专题会议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相关副市长或副市长委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协调市政府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的专项事宜;

2.协调解决部门间工作有意见分歧的具体问题;

3.研究协调需提交市政府集体决策的有关问题。如涉及资金、项目、机构编制等内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二)审批程序

1.议题确定程序。各有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提请召开,由

市政府各战线副主任统筹,副市长批准。

2.会议办理程序。副市长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市政府相关副主任统筹安排,秘书室筹备办理。

五、全市性工作会议

全市性工作会议由市长或副市长召集。各有关乡镇、办事处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人大、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一)主要任务

安排部署全市性综合工作以及市人民政府各战线的重要年度工作任务。一般情况下,各战线的年度工作会议确有必要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且可以整合的,每年可以召开一次;可开可不开且无法整合的,不再召开全市年度工作会议,由市政府组成部门按   三类专业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二)审批程序

1.议题确定程序。凡需要提请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有关部门须报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审核,报分管副市长同意后,由秘书室统筹。

2.会议审批程序。年度性工作会议要求在年底前提出下一年计划。由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报市长批准。

(三)有关要求

1.参照呼伦贝尔市政府会议改革的方法,各战线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按照三类会议,由市政府组成部门自行组织召开。

2.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要严格控制时间和规模。要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专业会议,如确需召开,在本系统内进行,不邀请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各部门需于每年12月30前15日内将下一年度拟召开的 全市性工作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程序审批。

4.提倡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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