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推进城市精细化 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03 |
扎政办字〔2019〕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31日
UedBet体育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UedBet体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营造干净整洁、文明靓丽、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政办发〔2018〕60号)和《呼伦贝尔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9〕66号)的规定,结合UedBet体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UedBet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UedBet体育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等决策部署,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和模式,健全管理标准和规范,优化管理流程和手段,聚焦民生,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智慧化、法治化,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常态化城市管理体制,逐步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使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环境全面治理。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聚焦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治标治本、源头治理、常态治理、长效治理、全域治理,促进城市环境提档升级。
(二)坚持城市依法管理。树立法治理念,改革执法体制,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从严治理,着重解决顽症难题。
(三)坚持问题精准施策。制定政策要立足实际、信息采集要精准无误、治理措施要切实可行,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社会效益。
(四)坚持实践创新发展。找准问题、找准定位、创新思维、协调发展,贯穿管理始终,明确突破口和着力点,高效推进城市治理。
(五)坚持动员全民共治。树立“大城管”理念、强化“一盘棋”意识,突出政府在精细化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畅通全民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渠道,形成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新局面。
三、实施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景区、新区、开发区)。各乡镇参照执行。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1.推进城管法规宣传。全面梳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法律法规,以部门为单位,编印法规汇编和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本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扩大社会知晓面,使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为耻的理念,自觉摒弃不文明的陋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懂法、守法、用法、执法氛围。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打牢依法行政基础。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切实做到严格管理、秉公执法、文明办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制定完善配套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以适应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城市环境的执法需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卫健委、城管执法局、文体旅广局)
2.推进空间景观管理。排查城市主次道路、市区水域、园林绿地、公共空间、物业社区、休闲服务场所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短板,加大对城市道路设施、综合服务设施、沿街绿化、建筑立面设计和色彩调控、招牌广告、景观灯光等功能载体的建设管理,突出街区特点、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和时代风貌,力求协调美观,着力提升街区内涵底蕴。实行“绣花式”管理,做到精致、精品、精细,大力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共空间管理,科学规划设计城市景观照明体系,强化城市景观亮化管控,规范街面楼体亮化,突出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简约含蓄,强化户外广告、公交车广告、门店牌匾设置和城市亮化灯光管理,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对中央路沿街共31栋楼体进行立面改造,对包括中央路东、西侧沿街楼体;站前街片区沿街楼体;雅鲁街沿街楼体;绿林街、振兴路沿街楼体;黎明山路沿街楼体等全市190栋沿街进行楼体亮化,对布特哈大桥、雅鲁街大桥、南市大桥3座大桥进行桥体亮化。严格监管责任,严格管控户外大型广告招牌,逐步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形象,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提升城市景观亮化品位。到2020年,基本形成简约适用的城市景观亮化格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3.推进环境卫生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城区清扫保洁水平。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提高环卫机械效能,扩大道路机械清扫面,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等作业标准,组织开展卫生死角集中清理行动,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全面排查,增建生活污水井等处理设施,加强垃圾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周边的卫生管理,做到无蝇蛆、无臭味、无散放、无暴露垃圾,污水井要及时清掏,不得满溢。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装车后的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垃圾处置地点,不得随意弃卸。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吸尘、冲洗作业,到2020年,道路整洁优良率保持在90%。(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推进园林绿化管理。对城区绿化合理规划布局,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严格绿地布局和花草树种论证。通过实施道路绿化、公园绿化、居住绿化、防护绿地等工程,全面开展乔木、灌木、地被、花卉、草坪灯多样性绿化,大幅增加绿量。对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实施绿化,围绕增量、提质、升级,全面实施增绿工程,要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实现公共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融合。规划、建设、改造一批具有花园景观、游憩服务等功能和地方文化特色的街心花园。完善吊桥公园配套设施,并安排专门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园内广场绿地道路、游乐设施及园林设施完好,植物、草坪修剪合理,养护到位,坐凳、公厕、健身器材等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公园游园、古树名木、行道树、树木植被、街头绿化的维护管理,按时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开展补植补造,确保整齐美观。完善道路绿化建设,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生态环境、植物生存条件等特点,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草结合。加强绿化管护,实行“绿线”制度,加强绿化管护,严格绿化监察,严禁乱砍滥伐,提升园林绿地服务功能。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城管执法局)
5.推进工地扬尘治理。针对建设施工现场、煤堆物料存储、拆迁场地裸露、砂石建材堆放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单位要签订城市管理责任状,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城市建成区各类工地全面实施围挡封闭,场区内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全面实施硬化、绿化,设置洗车槽、自动洗车机等冲洗设施,并安排保洁人员对渣土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底盘和车轮,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而污染城市道路,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进出工地全部冲洗并密闭运行。各种煤堆料堆封闭存储,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熔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与河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到2020年,实现施工区域标准围挡、裸露物料覆盖、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采取喷淋抑尘作业6项扬尘防治措施100%落实。(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6.推进市容环境治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卫生城同步推进,按照创城标准对每项整治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对重难点问题逐一销号、全部清零,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提升一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取缔、疏导、规范三种途径,开展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治理。建设启用城市管理“呼死你”数字系统,对非法或擅自张贴广告进行“追呼”,促其接受行政处理。加强临时管控点和疏导点的规范管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季节性便民市场,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加大占道亭棚治理,禁止在各条街路两侧设置经营性棚亭。沿街两侧的构筑物、电话亭、街路牌、交通标志、宣传栏、停车亭、卫生设施等,权属人要定期清洗清擦,破损或陈旧的要及时更换或维修。建立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解决露天烧烤噪音扰民和污染环境问题。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专业交易市场,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到2020年,城市“六乱”治理明显好转,占道加工作业行为全部入场入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城管执法局、公安局)
7.有序推进厕所革命。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遵循“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城市主要景区、公园、重要活动场所、商业聚集区、人群流动密集的主要路段、河道或公共水域沿线,规划建设人厕匹配的公共厕所,做到“经济适用、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绿色环保、标准规范”,城市其他建成区也应当建设适宜的公共厕所,推进现有公厕改造升级,形成以固定公共厕所为主、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部分沿街商城与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公厕要及时进行清理、清掏和保洁,确保正常使用,经常对公厕内部及周围实施白灰和药物消杀,做到公厕内部地面无粪便、尿迹、无杂物。健全公共厕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群众如厕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厕所在数量、分布、标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厕环境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
(二)推进老旧城区提质升级
1.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综合改造,不断改善居住环境。加大老旧小区相关设施改造修缮力度,着力解决影响供热、供排水、供气等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问题。要将管网改造、节能改造、绿化亮化、楼体粉刷、更换门窗、小区道路及其他生活配套服务统筹考虑,达到老旧小区改造真正变新变美变亮,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服务提升并重,狠抓物业管理,改造一个移交一个,避免整治反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类管网责任单位)
2.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主体行为。加大物业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创新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四项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实施“菜单式”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并按照《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健全各种应急预案,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日常演练,提高物业服务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3.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城市病”治理工作机制,重点开展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绿地等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道路交通系统的梳理和完善、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欠账填补等各项工作,做好“城市双修”项目库动态更新维护。(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4.推进历史风貌保护。强化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和使用监管,完善历史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街区周边风貌。实施历史文化街区道路改造工程,对街区内道路进行绿化、亮化,结合铁路“三供一业”对街区内供水、供电、供热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内非保护建筑的拆迁工作力度,对街区周边不同时期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风格改造,同时加大保护修缮街区内重点建筑文物力度,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到2020年,以中东铁路沿线历史建筑为重点,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完成历史建筑挂牌建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文体旅广局)
5.推进“居改非”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整治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突出以及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改非”场所,遏制“居改非”新增蔓延势头。到2020年,基本消除利用“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总体实现有序可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
(三)推进垃圾综合治理
1.推进垃圾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积极推动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到2020年,试点小区居民主动分类意识明显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2.推进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2019年前完成市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
3.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规划建设,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筑企业就地利用建筑垃圾。合理设置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严禁占用道路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严禁施工运输车辆带泥出入市区主街道,遗撒渣土,污染城市道路。引导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处置建筑垃圾。严禁向排洪沟、河床、路边、农田、背街小巷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到2020年,基本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
(四)加大供排水和防汛治理力度
1.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供水水质日检10项、月检42项、年检106项制度,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加大城市水源地保护力度,严厉整治水源地违法建设,加大对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加强住宅小区供水管网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力度;实施中水回用管网工程,推进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河西水源地征地围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置污泥,严禁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持续加强黑臭水体防控力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三率”基本达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
3.推进城市水系统治理。市域内全面建立河长制,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开展河道水域环境整治,清理河道垃圾,拆除河道违章建筑物,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标准,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的河道、公共水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
4.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积极践行海绵城市理念,提升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渗水蓄水功能和排水防涝能力。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现有排水防涝泵站,实施UedBet体育2013年—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排水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雨水管网及泵站。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定期进行排水设施检查,开展城市积水点排查改造,提高低洼地区和下穿式立体交叉道路等城区内涝高风险区域的排水标准,完善城区排水防涝管理制度。开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改造,提高排水能力。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和企事业单位混接现象。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五)加强市政交通组织管理
1.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全面提升城市路网的档次、功能、品位,不断完善城区路网体系,加大城市老旧破损道路改造力度,对全市45条市政道路进行新建改建,并要求新建道路设立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和残障人员通道,保障慢行交通安全。到2020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9.3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推进公共交通建设。优化各类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管理,调整完善公交线网,逐步增加公交班次,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在住宅小区、商业设施与公交、出租车站点相互临近处建设遮阳挡雨的行人通道,实现“最后一公里”无缝衔接,大幅缩短出行距离和时间,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机场、铁路、公路客运站点与公共交通以及其他不同运输方式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到2020年,实现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
3.推进交通设施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建设和运用。根据城市布局、常住人口分布、交通出行特点等,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设施。积极推进智慧交通建设,逐步实施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调峰监管,推进多相位信号灯设置,优化信号灯配时,建立分时段、分路段多种配时模式,推广联网联控交通信号系统,完善绿波带控制、自适应调整、流量检测分析功能,实现交通信号灯配时“分秒必争”。提高道路交叉口土地利用效率,采取局部拓宽、“机非”共用、车道压缩等方式设置独立导向车道,实现道路交叉口用地“寸土必争”。到2020年,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信号灯设置合理,基本缓解路口交通拥堵现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
4.推进静态停车管理。建立以配建停车位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位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系统结构。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系统。重点解决老城区突出的停车供需矛盾,增加停车设施数量,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对于城市新区,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同时加快停车场建设步伐,充分预控停车设施用地。推进车辆停放治理。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对各类车辆存放点实行统一标牌,分类管理。实行联合执法,规范各种车辆停放秩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
5.推进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细化公共交通、交通设施、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制、整改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落实,推进属地责任落实。强化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和智能化水平,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
6.推进出租汽车监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顽症治理,逐步规范网约车发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重点区域非法经营情况基本可控。不断优化出租汽车服务,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市场需求,规范城区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设置。推进出租汽车一体化多功能车载应用和升级。(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六)加强管线和地下空间管理
1.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加大对存在隐患管网的排查改造力度,全面启动架空线路整治,架空线入地改造以主干道全部入地、次干道基本入地、支路背街及其他不具备入地条件的使用桥架等为目标,分阶段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超期运行、材质落后、漏损严重、故障频发的地下老旧管网的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工作,切实建设好城市“里子”,基本消除城市重点区域架空线和“城市蜘蛛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工信局)
2.推进桥梁隧道管理。开展桥梁、地下空间安全监测和技术评估,落实地下空间权属、使用和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到2020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及出入口桥梁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3.推进市政设施监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强化常规管理。加大城市老旧破损道路改造力度,对城区所有道路的路面、路灯、排水管沟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打通断头路,油补破损路面,维修路灯线路,疏通清理排水管沟,补齐破损、丢失的各类检查井盖、水箅子,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隔离桩、路名牌、路灯等道路附属设施、标识标志。对竣工城市道路及时移交市政部门管理,按期投入使用。提高街道路灯覆盖率,增加景观灯数量,主次干道照明装置率及亮灯率要达98%以上。规范占道挖掘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新建、改扩建道路和管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减少过度围挡、超期围挡,避免重复建设、反复开挖对城市运行的干扰和资源浪费。挖掘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或挡板,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的时间、地点及挖掘面积开挖,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填,恢复道路原貌,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规范临时占道施工,尽可能选择夜间施工,限时完工,减少干扰城市交通和扬尘污染。加大供热、供排水、供气、供电、通讯、网络、消防等重要管线的管理维护力度,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基础信息档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七)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
1.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对违法建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发现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控制源头,协作配合,依法追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筑。推动联防共治和综合治理,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实行网格化巡查,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发现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查处,实行违法建设“零容忍”,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规划监察联动工作机制,组建专业清拆队伍,配备专业清拆机械设备及工具。到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的治理任务,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
2.推进违建达标创建活动。强化违建源头治理,明确街道(社区)及职能部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确定管理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目标,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属地管理、源头管控作用,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动员全体市民和法人组织增强全社会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对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采取查封、拆除等相关措施,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到2020年,无违法建设先进街道(社区)的创建完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
(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1.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着力推动管理、执法和服务力量下沉,激发基层活力,利用基层了解实情、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和发挥资源、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的优势,聚焦任务、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社会动员,激发社会活力,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建和谐城市的良好局面,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
2.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遵循治理规律,增强社会共谋、共建、共治能力。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居委会、网格员的问题发现上报、监督作用,强化职能部门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动员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合力,开创共治善治新局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推进资源均衡配置。着力完善社区服务场所布局,构建以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社区与市、区服务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
4.推进城市文明创建。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提升市民素养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居住、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道德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树立崇法守法思想。(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5.推进公共安全监管。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治安、消防、交通、建设、生产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幼儿园和学校周边以及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管理,围绕人、物、房、点、路、网等关键要素,应用先进信息和科技手段,有效应对城市运行风险,提高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能力水平。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城市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
(九)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平台建设
依托上级城市管理智慧平台,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和相关数据,加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推进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供排水、供气、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数据采集和分析,及时分析研判,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加强数据信息适时采集、动态录入和管理分析,建立基础数据日常更新机制,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全面详实、互联共享。建设城市执法综合指挥监督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查、网上考核。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110、12345、12319等服务热线对接,推动相关行业管理和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涵盖城市管理各领域和各层级的综合信息平台。拓展管理内容,完善督查、考核评价和数据分析等系统功能。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智能化运用,实现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以城市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核心载体,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数据资源库,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建立相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管理精度、效率和实施响应程度。(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十)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
1. 推进网格体系管理。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细化城市治理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在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的组织协调、监督评价作用,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城市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并制定“示范街”、“严管街”、“共管街”管理标准,聚焦“城市病”,各部门协同配合,对症下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加强城市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巡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执法,强化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详细制定市容环卫景观绿化、住宅小区、水务河道、市政道路设施养护、交通设施运行、停车泊位施划、车辆停放秩序、地下空间、智慧化管理等相关规定,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提高城市规范化综合管理水平和标准化服务能力,配强配齐城市管理执法必备的执法车辆和取证器材,促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管理标准化、执法规范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执法和行业执法协同机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法律权威,强化依法治理。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加强协调配合,推行联合执法,有关行政部门要支持、配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政务服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编办、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31日。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措施,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要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城市意识、交通意识、安全意识,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对整治进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对不文明现象和不支持、不配合以及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行为等进行曝光。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9年6月1日-2020年8月31日)。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联合整治。要聚焦管理短板,列出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责任。要精准施策、精细管理、逐项推进。要丰富创建“美丽街区”“无违建小区”“服务标兵”“智慧城管”等活动载体,让市民群众看到城市管理发生的实实在在变化,初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架构,城市管理运行明显规范,城市环境质量取得明显实效。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9月1日-2020年11月30日)。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职能范围内的上述整治内容进行反复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对标治理,防止反弹。
(四)检查考评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要将评比验收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限期整改,追责问责,并与年终考核挂钩。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制,规范城市管理协调监督机制,固化有效管控措施,基本实现城市精细管理常态化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本级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实行统一领导,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协同部门,逐级分解任务,逐层压实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推进工作落实,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工作有标准、限时必达标”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行业指导,明确责任清单,细化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措施,健全责任体系,稳步推进实施。
(二)落实资金投入。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维护管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技术支持。依托上级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全市城市管理要素综合信息平台,采集、充实、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信息,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基层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城市精细化技术培训管理,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严肃监督执纪。市委、市政府将按照时间节点,对本方案实施所涉及的职责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责问效。对整治过程中凡执行不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UedBet体育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UedBet体育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恒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栾永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玉章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王 波 市政府副市长
孙修非 市政府副市长
张卫军 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住建局局长
组 员:任玺庆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佟海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高文彬 市委编办主任
曲作文 市发改委主任
冯建勋 市工信局局长
张传福 市财政局局长
邵永鹏 市司法局局长
韩 霖 市民政局局长
李希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佟荣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德泉 市林草局局长
刘仁德 市水利局局长
钱海军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张涌生 市教育局局长
刘国华 市卫健委主任
房 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佳桂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运 市环保局局长
魏洪春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沈丽敏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成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成波 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胜军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永强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明 繁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人和 兴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德伟 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光生 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绍军 铁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俊杰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难题及重要任务进行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制定配套措施,明确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