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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2019年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危房改造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7-03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UedBet体育2019年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危房改造等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03:2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47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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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政办字〔2019〕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扎有关单位:

《UedBet体育2019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UedBet体育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UedBet体育2019年生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UedBet体育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兜底房建设)扶贫实施方案》《UedBet体育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6月4日

 

UedBet体育2019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UedBet体育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为重点,以加大教育投入为保障,精准施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贫困家庭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

二、目标任务

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安心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辍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以加强职业教育为抓手,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精准对接,助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劳动者精准脱贫。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为重点,通过实施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计划、绿色通道引进及新招聘等举措,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

完善教育扶贫全套档案建设和台账管理,确保精准资助、佐证材料齐全。建立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库,常态管理、动态调整,进一步重点核查因子女考上大学就简单被识别为贫困户问题。每学期开学初进行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核查工作,精确定位每个建档立卡学生;认真组织填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掌握现阶段各学校办学条件现状,为宏观决策、测算未来办学需求、资金投入、工作指导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全面推进精准资助

1.完善精准资助工作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助学金,对呼伦贝尔市审核认定通过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减免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住宿费政策等,保障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得到保障。

2.落实好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政策。学生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学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学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万元。同时,宣传好高校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3.用好管好贫困生救助基金。贫困生救助基金既有普惠性政策又有临时救助内容。一是对学前至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间给予发放一杯奶补助资金,每生每年500元。二是临时救助补助,在各项教育资助政策下,学生就学仍有严重困难的将给予兜底性保障救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前阶段1500元/生;义务教育阶段2000元/生;高中阶段及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阶段3000元/生。每个受助学生每个学段原则上仅享受一次临时救助。

(三)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优先发展乡镇、村屯地区学前教育,在资金、项目的争取投向上给予一定的倾斜。盘活现有资源,充分发挥乡镇已建成中心幼儿园的作用。尽快配全幼儿园教学设施,完善管理,提高效能。加快推进1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6所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合理布局,在现有中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的基础上,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创办幼儿园。调动广大民办幼儿园的主办者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普惠性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着力解决贫困村“入园难”“入园远”的问题。

(四)巩固均衡县创建成果

2018年UedBet体育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提档升级,继续加大乡村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乡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改造力度。力争让所有学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迈进。

(五)优先发展民族教育

加大民族学校项目建设力度,优先安排民族学校改造工程,积极争取各级民族教育奖励资金,着力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让民族乡、民族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享受优质高层次教育的机会。

(六)关爱特殊群体,保障其享受平等良好的教育

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行政村、办事处及社区属地管理作用,形成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合力。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益,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的重要作用,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全覆盖、零拒绝。以“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为宗旨,加大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投入力度,增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专业指导作用,实施医教结合。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

(七)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加大项目资金筹措与资源整合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发挥职业院校作用,为贫困地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脱贫致富能力提供保障。支持涉农涉牧类特色专业建设,形成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网络。对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探索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期培训相结合等形式,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实现稳定就业。

(八)壮大乡村教师队伍

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教师校长交流。做好国培计划,加强乡村骨干教师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的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高乡村教师信息素养,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九)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力争学校全部建成适用“校园网”,推动学校真正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市区所在地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少于4M,其中50%的学校不低于10M;乡镇学校班均不少于5M;推进“无线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至少拥有1间同频互动教室并联网应用。通过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为贫困地区学校免费提供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学习空间服务,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学校利用网络平台和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

(十)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

坚持“控增量、去存量”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的目标。全面核查学籍与户籍系统数据比对,严格控辍保学责任制,健全“三访一报告”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重点监测,实施精准施策,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底线,做到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应入尽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系统推进教育扶贫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教育扶贫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扶贫合力,强力推进教育扶贫工作。

(二)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建立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对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严格把关,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统筹义务教育校舍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资助帮扶及贫困生救助等相关项目和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用途和途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对教育扶贫的宣传力度,充分发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辐射宣传推广作用,使广大教育工作者都成为教育扶贫政策的宣传员和讲解员。教育部门与各乡镇、各行政村紧密联系,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教育扶贫工作宣传和深度报道,总结推广教育脱贫攻坚经验和先进典型,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四)实施清零行动。坚持问题为导向,建立教育扶贫“问题清零”长效机制,稳步推开政策落实、控辍保学、薄弱学校改造等“清零达标”行动。全面加强基础工作,持续抓好教育扶贫整改落实工作,压实目标责任,集中教育力量,全力攻坚。

 

UedBet体育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内卫计财务发〔2018〕12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新增救治病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医字〔2018〕563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和相关救助政策的意见》(内卫计规范〔2017〕12号)精神,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推进会相关要求,为深入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更好地推动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确保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得到合理保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国家健康扶贫工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职责,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扎实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市扶贫办和镇村两级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与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市扶贫办动态调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以乡镇公示开始日期为准,享受健康扶贫相关保障政策。市扶贫办确定的年初贫困人口名单和后续新识别的每批贫困人口名单都以文件或函形式下发给健康扶贫成员单位,各单位以此为依据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扶贫办)

(二)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

1.落实基本医保政策倾斜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政策,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18〕151号)文件精神,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普通成年人个人缴费270元;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220元,财政医疗救助再行补助50元;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普通未成年人(含大学生)个人缴费170元;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个人120元,财政医疗救助再行补助5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采取代缴方式,一次性完成缴费。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医疗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残联配合)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医疗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残联配合)

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县级、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医疗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残联配合)

2.落实大病集中救治政策

卫健委要会同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严格按照“四定两加强”救治原则,组织实施大病集中救治,确定UedBet体育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UedBet体育人民医院、UedBet体育中蒙医院)。在前期确定的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的基础上将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尘肺、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专项集中救治范围。到2020年实现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全部得到救治和管理。推动实施贫困儿童重大疾病及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贫困患者原则上要在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大病保障基金等政策保障,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对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在10%以内,但自付金额过高,年度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再由大病保障基金予以兜底保障。以后逐步纳入集中救治的大病病种享受上述保障政策。(卫健委牵头,医疗保障局、民政局、扶贫办、红十字会、人保财险公司配合)

3.实施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

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签约协议或手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贫困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签约,签约覆盖率达到100%。鼓励蒙中医师参与团队签约服务,为贫困家庭提供适宜的蒙医药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服务。通过市、乡、村一体化医疗共同体的形式,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变院间转诊为院内转诊,到2020年将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卫健委牵头,医疗保障局、扶贫办配合)

4.完善优化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政策

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和相关救助政策的意见》(内卫计规范〔2017〕1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贫困人口慢性病疾病谱,将30种疾病纳入我市贫困人口慢性病病种,具体如下:结核病、精神障碍性疾病、脑卒中后遗症、肝硬化、肾衰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心病、帕金森氏综合症、肾病综合症、冠心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风心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肌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支气管哮喘、布鲁氏杆菌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重症肌无力、艾滋病。(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特殊慢性病患者精准识别、精准认定、规范管理,结合贫困慢病患者病种病情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管理。对门诊治疗的大病、特殊慢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提供“送医配药”家庭医生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卫健委、扶贫办)

纳入家庭医生慢病签约管理的患者,需由旗县级医院医师出具在门诊长期用药治疗的诊断证明,并由旗县级医师确定用药和诊疗方案。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乡镇卫生院签约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提供每月1次“送医配药”服务,原则上优先使用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每次送药服务费8元,服务费由财政给予支付。(卫健委牵头,医疗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和相关救助政策的意见》(内卫计规范〔2017〕12号)要求,落实门诊报销补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其中医疗保障局认定的贫困慢病患者送药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建立的兜底保障政策进行补偿,实际报销比例达80%,卫健委认定的贫困慢病患者送药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后,剩余部分由建立的兜底保障政策进行补偿。让贫困慢病患者门诊费用控制在可承受范围。通过集中救治后进入恢复期或康复期的患者,及时纳入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享受慢病签约服务政策。(卫健委牵头、医疗保障局、扶贫办配合)

5.完善优化住院贫困患者保障政策

1)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转诊备案制度。需转诊到盟市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经当地旗县医院出具转院意见,并在同级医保部门备案后方可转诊(危急重症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备),未经转诊备案自行到盟市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原则上不享受健康扶贫倾斜政策。(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2)严格掌握贫困患者住院指征、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二级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比例不得超过5%、三级医疗机构目录外费用比例不得超过10%,原则上超出部分不予兜底,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中蒙医院、市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属于三级医院,但执行二级医院标准,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费用比例不得超过5%。(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3)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交押金,出院结算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大病保障基金等政策“一站式”综合结算,贫困人口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优化诊疗流程、提供便捷服务,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县域外住院治疗的贫困人口,回参保地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结算窗口结算,报销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4)实行住院费用“预拨制度”,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基金要每月或季度按一定比例向执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总额预算内预拨资金,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门诊、住院报销资金的能力。(医疗保障局、卫健委)

5)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予以兜底保障。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倾斜政策报销后,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的,启动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同时启动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及大病兜底保障基金予以兜底保障,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使实际报销比例达90%。(卫健委、医疗保障局、人保财险公司)

6)对非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予以合理保障。除大病集中救治病种、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予以兜底保障外,其他贫困人口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保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倾斜政策,个人每次自付合规住院费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盟市级医院、自治区级及区外医院住院治疗,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合规住院费用个人年度合规住院费用自付封顶额分别为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到9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5%,确保贫困人口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年度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治疗,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各级医疗机构单次住院合规自付超过封顶额的,超出部分按照90%比例报销,多次住院的合规自付年度累计由市医疗保障局在下一年度的1月至3月份进行统计,再由保险公司兜底保障报销。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卫健委、医疗保障局、人保财险公司)

7)减轻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负担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兜底保障。将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卫健委负责为市扶贫办提供的年初贫困人口及后续动态调整新识别的贫困人口,购买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健康扶贫大病保障基金给予支付。(卫健委牵头,扶贫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残联、人保财险公司配合)

继续组织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工作,单侧眼诊疗费用总额控制在6000元以内(原基础疾病及合并的其他病种的医疗费用,仍按UedBet体育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报销),经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由大病保障基金予以核销,定点救治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此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9年11月)。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对行动不便和老弱患者,推行家庭病房和巡诊制。(卫健委牵头,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红十字会、人保财险公司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市卫健委、医疗保障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做好政策调整评估,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明确责任、优化完善实施方案,确保贫困患者救治工作按要求规范实施,取得实效。

(二)统筹资金使用。要加大健康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中关于“将自治区切块下达的资金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加大对健康扶贫资金的支持力度,建立大病保障基金,解决好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三)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7〕164号)和《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实施意见》(内财社发〔2017〕1259号)精神,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总额预算指标、将医保基金整体预算,科学合理分配到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覆盖包括住院和门诊等所有医疗服务,并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性倾斜支出一并纳入预算。将总额预算指标纳入协议管理范围,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均要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在对医保政策进行调整时,应及时调整预算指标,要做好基金预警评估,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扶贫办)

(四)强化就医行为监管。依托基本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与对接。建立欠费预警和沟通协调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掌握并向医保等部门反馈患者欠费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卫健委、医疗保障局、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拖欠费用问题。对恶意拖欠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家庭所有成员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危急重症除外)。(扶贫办、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五)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市卫健委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审核与监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各项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根据患者病情开展诊疗活动,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六)加强舆论宣传。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加大力度,进一步宣传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准确解读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完善优化后医疗保障政策准确宣传落实到位,覆盖所有贫困户、驻村干部等参与健康扶贫的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贫困人口合理有序就医,形成良好就医和舆论氛围。用于健康扶贫有关政策、救助方面的宣传工作所使用的资金由健康扶贫大病保障基金支付。(卫健委、扶贫办、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市卫健委、扶贫办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市卫健委负责协调落实对口帮扶任务,督导工作进度。市发改委负责将健康扶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市乡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对定点医院进行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通过现行渠道对健康扶贫工程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加大对健康扶贫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跟踪检查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残联负责会同卫健委、民政局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八)实施督导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贫困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及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府将定期组织考核评估。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信息化水平,定期跟踪监测、通报反馈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

此方案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UedBet体育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董俊庆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华    市卫健委主任

 员:李海龙    市扶贫办主任

张传福    市财政局局长

李洪常    市审计局局长

曲作文    市发改委主任

     市民政局局长

徐国华    市残联理事长

曲安红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褚志宝    市人民医院院长

朱明龙    市中蒙医院副院长

车海涌    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医保科科长

     人保财险扎兰屯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健康扶贫工程和UedBet体育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扶贫全局性工作;审议健康扶贫重大政策文件,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事项,推动重要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国华同志兼任。

UedBet体育2019年度生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高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UedBet体育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UedBet体育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过实施选聘生态护林员、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等方式,落实好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修复与林业产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共赢。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部门负责。实行政府统筹、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制定政策,明确工作措施,强化考核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扶贫工作,拓宽社会力量扶贫渠道,形成社会合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修复家乡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面貌。

——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协调好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融入生态扶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处理好短期扶贫与长期发展的关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地方特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扶贫工作思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发展。

——精准施策、提高实效。精确瞄准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攻固贫困人口脱贫,加强脱贫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生态扶贫政策措施,确保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林业生态扶贫措施,继续实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林业产业带动扶贫工作,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480人;通过成吉思汗苗圃和2个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业产业,带动200户贫困户增收致富。坚持生态保护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争取将各林场已垦林地中符合政策规定的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的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服务,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加强造林绿化、经济林提质增效综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推广应用。

四、工作措施

(一)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巩固脱贫成果。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目标,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以森林管护为重点,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以“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为指导,坚守精准贫困户和待遇标准两条红线,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实现工资性创收。以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依据,统筹兼顾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和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防治区域,设立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在贫困村安排生态护林员,将有劳动能力、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领取工资性收入。

2019年,使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6万元,在全市14个乡镇、街道建档,130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八类人员除外)选聘生态护林员480人,每户1人,带动480户、153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每人(户)年度3200元,人均增收1000元。完善生态管护员制度,规范生态管护员的选聘程序、管护范围、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加强队伍建设和护林员业务培训,提升生态资源管护能力。坚持强化“市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管护员上岗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各乡镇、街道计划带动情况(带动人数各地可结合实际具体调整分配到各村):

实施单位

村数

选聘人数

带动增收

户数

人数

14

130

480

480

1536

成吉思汗镇

22

84

84

269

中和镇

20

76

76

243

蘑菇气镇

19

68

68

218

大河湾镇

14

48

48

154

卧牛河镇

13

48

48

153

南木乡

8

32

32

102

达斡尔乡

8

32

32

103

哈多河镇

6

24

24

77

洼堤乡

5

20

20

64

萨马街乡

6

16

16

51

浩饶山镇

3

8

8

26

高台子街道

4

16

16

51

铁东街道

1

4

4

13

河西街道

1

4

4

12

(二)通过林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加务工性和经营性收入。充分利用成吉思汗苗圃和2个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生态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工程,大力发展苗木培育、林果经济、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通过务工创收、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资产收益,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在同等质量标准条件下,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鸡雏、果苗、种苗,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带动200户、56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每户年度增收5000元以上。

(三)依托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带动贫困户增收。争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合国有林场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市旅游发展规划,依托成吉思汗苗圃的资源、技术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苗木花卉培育、食用菌栽培、绿色食品加工、特色动物养殖、生态休闲度假“五大产业区”,积极培育优质榛子苗、优势树种、花卉、引种“四大苗木基地”,全力打造成吉思汗苗圃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吸纳周边建档立卡贫困户50人从事季节性劳务创收,以两个月工期计算,人均创收9000元。

(四)组建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带动脱贫。按照“一园托八场”的思路,以成吉思汗苗圃现代林业示范园区为核心,整合8个林场耕地资源,探索组建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8个国有林场加快发展苗木和经济林产业,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保护。结合清退已垦林地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将各林场施业区内符合政策规定的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积极争取造林、森林抚育等项目支持。各林场合理规划出苗木培育基地,推行林果结合方式,发展沙果、榛子等经济林、生态林,促进产业扶贫。每个林场至少发展3-4种优势苗木,打造苗木培育专业化林场,增加就业岗位,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务工增收,同时不断丰富生态林业产业发展和观光旅游内涵,带动经济及相关产业发展,使生态建设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吸纳空壳村发展资金,发展苗木经济,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带动贫困人口受益。吸纳贫困群众参与造林工程和苗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8个林场带动贫困人口410人,人均创收5000元以上。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把林业生态脱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沟通对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作,积极主动与项目实施乡镇对接,共同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宣传、规划、实施,统筹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2019年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开展选聘工作,将选聘各类档案上报市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林草局)。

(三)层层落实责任。将生态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任务进行项目化、责任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把生态扶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生态扶贫责任体系。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生态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和监督制度,统筹做好组织实施、日常调度、跟踪检查工作,对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严肃追责,对生态扶贫资金监管实行“零容忍”,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利益。

 

 

 

 

 

 

 

 

 

UedBet体育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兜底房建设)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UedBet体育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委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扎兰屯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原则,力争2019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坚持科学规划、整体推进、重点帮扶、精准危改,对接精准扶贫,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二)统筹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房屋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四)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三、工作任务

2019年,我市计划投资640.64万元(计划投资不含无房户,具体投资以实际发生改造费用为准),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其中:计划解决C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265户,D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28户,建档立卡贫困无房户280户(原则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中标注的无房户),工程计划于2019年8月末全面完工。根据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工作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的工作标准,对于出自个人原因且由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行思想工作仍拒绝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镇村两级做好拒绝改造佐证材料,防止错退。

四、危房改造对象、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危房改造对象。危房改造对象是长期居住在农村属于农业家庭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并且只有唯一住房或无房。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扶贫部门对乡镇、办事处排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名单进行身份审核,住建部门依据扶贫部门审核后名单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经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名单由乡镇排查经扶贫部门审核后确定。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危房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危改政策的改造户,在自愿改造的基础上可采取以下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

1.自建房屋:由农户自行改造,改造后房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下住房,享受危改补助,产权归个人所有。原D级危房必须拆除。

2.政府兜底房:对于建房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政府按程序统一实施或农户自行改造,新建40平方米以下住房,农户无需自筹,拥有部分产权,五年后可出售,出售时返还政府兜底资金,可以享有国家危改资金。原D级危房必须拆除。(扎兰屯稳定脱贫不能享受政府兜底房政策)

3.互助院:由乡镇政府按程序统一实施,集中建设40平方米以下住房,产权归集体所有。原D级危房必须拆除。

4.修缮加固:属局部危险C级房屋,原则上应修缮加固(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居住水平,防止C级房屋演变产生新的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采取修缮或新建房屋,新建房屋标准可参照D级危房改造标准。)

5.房屋建设标准:(1)农村危房改造要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满足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新建房屋应做到上下有混凝土圈梁,使用结构拉筋,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墙体达到370mm以上,门窗具有防寒功能,屋面具有保温结构,使用的建筑材料其相关参数设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等;(2)政府兜底房和互助院统一设计外立面。室内具备灶台、火炕、刮大白、火炉子或锅炉等基本入住条件。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配套标准参照2018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政策标准执行,即D级新建每户为25232元,C级修缮每户上限为20000元;政府兜底房每户45232元。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四)统筹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和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

(五)倡导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危房改造户进行节能改造,点面结合,同步推进。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设计与工艺,优化采暖方式。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五、无房户改造对象、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改造对象。改造对象是长期居住在农村属于农业家庭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且整户贫困人口名下没有住房。具体由扶贫部门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信息中审核认定。

(二)改造方式及标准。可自愿选择自建房屋、政府兜底房或入住互助院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同上。

六、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

七、实施程序

(一)申请。要求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提供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由扶贫办开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二)村级初审及公示。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5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首先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经审定合格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立会研究后,报市扶贫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及时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审批。市危改办对扶贫部门审核无异议的名单,开展房屋鉴定,审核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最终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数量和规模,经审批合格后由市危改办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危改户录入农村危房改造系统。

(五)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办事处为实施主体组织建设,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六)督查。工程启动后,市危改办将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验收。工程完工后,由各乡镇、办事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市危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存档备案。

(八)监督。财政部门加强对下拨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及绩效性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骗取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八、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月—3月)。在各乡镇逐村逐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初步对象。对拟确定的改造户开展村镇两级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上报市扶贫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同时对居住在D级危房的改造户以租房、借住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原危房进行拆除或封存,不得继续居住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具备拆除条件的D级危房继续进行拆除、收集整理档案资料、预定房屋建设材料等,全面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8月)。今年全市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在组织实施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市危改办要加强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农村危房改造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委派接受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要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每月1日和15日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由市危改办汇总后向全市通报。

(三)总结归档阶段(2019年9月)。工程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认真搞好自查和总结,并及时向市危改办报送有关资料;市危改办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收集齐全,做到项目完工,资料立卷归档到位。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住建、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监察、审计、扶贫、民政、自然资源、环保、交通、水利、农牧科技、卫健、残联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市直帮扶单位要建立党员干部与特困群众结对帮扶机制,切实帮助包扶村的特困群众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二)落实责任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规范实施。各乡镇、办事处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办事处村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村要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重点把握好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1.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2.严格执行危房鉴定的基本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内建村〔2018〕2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危改办聘请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对逐级认定名单进行实地入户鉴定。调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村上报镇把关,部门审核(扶贫部门比对身份),住建开展鉴定(按照部门审核名单开展房屋鉴定)的工作程序。市危改办按照鉴定结果分类施策,纳入年度改造计划。鉴定报告市级、镇级、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四级留存。

3.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严格按照国家危改政策执行40—6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对于居住人口较多的,由改造户提出申请,乡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面积可适当放宽至80平方米以内;对于自筹资金和投资投料能力极弱、需要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房屋建筑面积控制下40平方米以下,严禁验收合格后改变房屋格局增加面积。对于建筑面积违规超标的,及时取消危改资金补助资格。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市危改办要和各乡镇、办事处共同做好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危房改造户的基本情况、补助标准及原住房照片等相关资料,逐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危房改造申请表、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群众不满或上访等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对截留、套用国家资金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UedBet体育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卫军    市政府副市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陈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曲作文    市发改委主任

张传福    市财政局局长

李洪常   市审计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佟荣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龙   市扶贫办主任

曹德泉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仁德    市水利局局长

刘国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佳桂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徐国华    市残联理事长

张成波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吉思汗镇镇长   

厚福明    蘑菇气镇镇长  

     中和镇镇长  

孙盛传    卧牛河镇镇长  

张立国    大河湾镇镇长  

金浩强    哈多河镇镇长  

张绍峰    柴河镇镇长  

王国臣    浩饶山镇镇长  

敖日格乐  洼堤乡乡长  

白晓勇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乡长  

敖锦生    达斡尔民族乡乡长    

卜伟东    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乡长

于光生    向阳办事处主任

李绍军    铁东办事处主任

孙德伟    河西办事处主任

王俊杰    高台子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危改办(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张成波。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队,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落实。联系人:宋艳杰  电话:3218003

 

 

 

UedBet体育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改造的任务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UedBet体育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委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为原则,力争2019全面实现困难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坚持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二)统筹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房屋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四)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三、工作任务

2019年,我市计划投资334.2万元,拟改造危险房屋123户,工程计划于2019年8月末全面完工。对于出自个人原因且由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行思想工作仍拒绝改造的农户,由镇村两级做好拒绝改造佐证材料。

如有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新增疑似D级危房的特殊情况,由镇村两级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后,经第三方房屋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按有关程序实施。

四、工作内容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危房改造对象是长期居住在农村属于农业家庭户口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并且只有唯一住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另见扶贫实施方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和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住建部门依据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名单,聘请第三方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经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危房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危改政策的改造户,在自愿改造的基础上可采取以下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

1.自建房屋:由农户自行改造,改造后房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下住房,享受危改补助,产权归个人所有。原D级危房必须拆除。

2.政府兜底房:对于建房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政府按程序统一实施或农户自行改造,新建40平方米以下住房,农户无需自筹,拥有部分产权,五年后可出售,出售时返还政府兜底资金,可以享有国家危改资金。原D级危房必须拆除。

3.互助院:由乡镇政府按程序统一实施,集中建设40平方米以下住房,产权归集体所有。原D级危房必须拆除。

4.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房屋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达到住房安全标准。

5.房屋建设标准:(1)农村危房改造要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满足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新建房屋应做到上下有混凝土圈梁,使用结构拉筋,水泥砂浆砌筑墙体,墙体达到370mm以上,门窗具有防寒功能,屋面具有保温结构,使用的建筑材料其相关参数设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等;(2)政府兜底房和互助院统一设计外立面。室内具备灶台、火炕、刮大白、火炉子或锅炉等基本入住条件。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配套标准参照2018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政策标准执行,即D级新建每户为25232元,C级修缮每户上限为20000元;政府兜底房每户45232元。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四)统筹村庄规划。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和效率,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

(五)倡导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危房改造户进行节能改造,点面结合,同步推进。要尽可能采用当地材料和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节能设计与工艺,优化采暖方式。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学习节能技术和建造管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五、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

六、实施程序

(一)申请。要求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二)村级初审及公示。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5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首先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经审定合格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立会研究后,报市相关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及时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审批。市危改办对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的名单,开展房屋鉴定,审核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最终确定改造数量和规模,经审批合格后由市危改办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危改户录入农村危房改造系统。

(五)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办事处为实施主体组织建设,市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六)督查。工程启动后,市危改办将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验收。工程完工后,由各乡镇、办事处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市危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存档备案。

(八)监督。财政部门加强对下拨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及绩效性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骗取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月—3月)。在各乡镇逐村逐户对房屋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初步对象。对拟确定的改造户开展村镇两级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上报市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同时对居住在D级危房的改造户以租房、借住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原危房进行拆除或封存,不得继续居住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具备拆除条件的D级危房继续进行拆除、收集整理档案资料、预定房屋建设材料等,全面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8月)。今年全市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在组织实施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市危改办要加强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辖区农村危房改造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委派接受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要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每月1日和15日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由市危改办汇总后向全市通报。

(三)总结归档阶段(2019年9月)。工程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认真搞好自查和总结,并及时向市危改办报送有关资料;市危改办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政府补助审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资料等要收集齐全,做到项目完工,资料立卷归档到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住建、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监察、审计、扶贫、民政、自然资源、环保、交通、水利、农牧科技、卫健、残联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市直帮扶单位要建立党员干部与特困群众结对帮扶机制,切实帮助包扶村的特困群众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二)落实责任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规范实施。各乡镇、办事处要承担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主体责任,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各村要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和竣工时限。重点把握好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切实做到完工一处、合格一处、验收一处。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兜底房或互助院后续维护管理,确保农户居住环境良好。政府兜底房满五年出售时,由村委会收回兜底资金,通过乡镇政府上交市财政。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1.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身份的认定。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户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和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2.严格执行危房鉴定的基本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内建村〔2018〕2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危改办聘请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对逐级认定的名单进行实地入户鉴定。调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村上报镇把关,部门审核(民政、扶贫、残联部门比对身份),住建开展鉴定(按照部门审核名单开展房屋鉴定)的工作程序。市危改办按照鉴定结果分类施策,纳入年度改造计划。

3.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严格按照国家危改政策执行40—6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对于居住人口较多的,由改造户提出申请,乡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面积可适当放宽至80平方米以内;对于自筹资金和投资投料能力极弱、需要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房屋建筑面积控制下40平方米以下,严禁验收合格后改变房屋格局增加面积。对于建筑面积违规超标的,及时取消危改资金补助资格。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责任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五)健全档案管理。市危改办要和各乡镇、办事处共同做好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危房改造户的基本情况、补助标准及原住房照片等相关资料,逐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必须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危房改造申请表、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六)奖惩措施。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群众不满或上访等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对截留、套用国家资金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UedBet体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卫军   市政府副市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陈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曲作文   市发改委主任

张传福   市财政局局长

李洪常  市审计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佟荣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龙  市扶贫办主任

曹德泉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仁德   市水利局局长

刘国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佳桂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运  市环保局局长

徐国华   市残联理事长

张成波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吉思汗镇镇长   

厚福明   蘑菇气镇镇长  

    中和镇镇长  

孙盛传   卧牛河镇镇长  

张立国   大河湾镇镇长  

金浩强   哈多河镇镇长  

张绍峰   柴河镇镇长  

王国臣   浩饶山镇镇长  

敖日格乐 洼堤乡乡长  

白晓勇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乡长  

敖锦生   达斡尔民族乡乡长    

卜伟东   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乡长

于光生   向阳办事处主任

李绍军   铁东办事处主任

孙德伟   河西办事处主任

王俊杰   高台子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危改办(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张成波。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队,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落实。联系人:宋艳杰  电话:32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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