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30116071151/202206-00024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UedBet体育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扎政办字〔2022〕3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
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
为规范税收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增强纳税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促进财政收入增收提质,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税收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税源管控为核心,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部门联动、整体推进,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逐步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综合治税体系。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不断夯实税源管理基础,着力解决税源管控过程中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部门涉税信息分割、税务征管力量单一等问题,有效堵塞财税收入“跑、冒、滴、漏”渠道,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涉税部门依法协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2.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3.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4.积极稳妥原则。在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有效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5.综合治理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调机制。
成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导综合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设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同时可抽调税务,经侦部门的骨干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综合治税信息的采集、传输及反馈工作。
(二)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及时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办法;协调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三)建立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以及部门管理职能,对相关单位应提供信息的范围及涉税信息的使用做出具体规定,制定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确定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时限、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规范涉税信息交换的格式、标准,建立涉税信息综合资料数据库,完善信息共享及分析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按要求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提供有关涉税信息。
(四)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
要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综合治税信息员职责,按照涉税信息内容、范围和时限要求,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提供涉税信息,加快形成覆全市的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加强对综合治税信息员的规范管理,按要求做好涉税信息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加大对综合治税信息员的培训力度,保证涉税信息质量。
(五)建立综合治税情况通报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各部门、各单位综合治税信息台账,对提供信息的质量、数量、时效等情况进行登记,年终进行量化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不积极配合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成员单位综合治税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抓好各税种管理。
1.加强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数据库,实行对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化,优化“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立案头分析评估和稽查联动机制,形成“链条式”管理和“一体化”工作法,发挥好评估和督查的互补作用。
2.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重点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等相关信息,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点户的核查管理。充分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深入分析,对疑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结合重点税源行业生产经营规律、财务会计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3.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充分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征管工作。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大力加强对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征收管理。
4.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按季度掌握资源开采类企业税收征缴情况。实行重点资源税涉税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提升税源管理水平。按照行业特点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全面提高征管水平。
5.加强对其它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互相传递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的缴纳情况以及入库信息,做好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传递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税源数据库,对重大项目实行综合动态管理和监控,确保地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
(二)重点行业税源管理。
1.加强对矿业企业的税收管理。对矿业企业推行追踪管理模式。积极与自然资源,税务部门配合,在申请方办理矿业权转让、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有税务部门资源税完税证明等材料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和不动产销售的税收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取得转让收入,应向受让方开具税务发票,按规定向土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有关税款。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必须提供与转让协议一致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否则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股权交易各方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应向主管税务部门报告股权变更情况,办理纳税申报。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未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必须向购房者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缴纳有关税款;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地产登记、过户手续时,必须提供与转让协议一致的税务发票或完(免)税凭证,否则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3.加强对医药、食品、粮油加工等民生企业的税收管理。要落实好国家支持民生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让利于民。同时,要加大对民生企业的税收监控力度,及时掌握民生方面税收增减变动情况,发现异常,各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民生企业健康发展。
4.加强对建筑业的税收管理。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它工程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在结算工程款时,要到工程所在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依法纳税。对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建设单位不予拨付和结算工程款。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的,每月应将拨付工程款情况提供给税务部门,并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按照税务部门要求,依法缴纳有关税款。
5.加强对商贸企业的税收管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重点加强对企业物流、资金流的监控,做好企业法人身份信息确认等工作。税务部门要严格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登记后的后续管理,降低商贸企业税收管理中的风险。要重点监控企业资金结算方,加强票流、物流、资金流监控,严格审核销售合同、银行结算单据等交易凭据,确定是否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有效堵塞商贸企业税收管理漏洞。
6.加强对服务业和卫生医疗机构的税收管理。有关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重点加强对社会中介、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管理,对会计核算不实的,税务部门可根据其经营和会计核算情况,依法核定征收有关税款;加强对餐饮、娱乐等经营单位的税收管理,对不能准确记载营业收入、不能使用有效发票记载原材料成本、不能正确进行成本核算以及原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同行业正常水平的,税务部门可依法核定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款。对已经取得免税资格的医疗机构,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定期进行校验,发现医疗机构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7.加强对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税收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各部门开办酒店、招待所等经营实体,发行报刊杂志,出租房屋、场地、设备,举办各类展会,车船营运、代理咨询、培训服务,以及各种承包、租赁、挂靠经营等应税经营收入,都要依法纳入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涉税资料,依法自觉申报纳税。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税收管理,对未列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自治区财税部门公布的不征收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的,均要依法缴纳增值税等各项税款。
8.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对安排残疾人就业、高新技术及各类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取消相应资格。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骗取国家税款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追缴已减免的税款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委托代征,加强零散税收管理。
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委托代征的零散税收,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实现依法代征,解缴税款,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代征税款有关信息。税务部门委托代征税款,要按规定与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受托方要按协议规定的内容依法代征税款。
(四)严格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取得和开具发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印制属于经营性发票范围的各种收付款凭证(收据)。要按照国家规定,在商业零售、餐饮、旅店、娱乐等行业大力推行税控装置。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在检查或者办案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要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税务部门。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发票制假、贩卖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综合治税的组织协调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治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能,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综合治税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开展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处理各类重大涉税问题,尤其是对群众举报的涉税案件要认真查处,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稳定的综合治税信息工作队伍,在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综合治税组织体系,推动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深入、持久、有序开展。
(三)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各部门应及时准确上报综合治税信息资料。
(四)加大综合治税宣传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同时,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的关注度,积极营造有利于综合治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UedBet体育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2.UedBet体育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管理制度
3.UedBet体育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
4.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工作通报制度
5.UedBet体育综合治税领导小组
附件1
UedBet体育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综合治税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根据《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设定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监察局分管领导兼任,为确保综合治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具体工作人员暂由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需要时可抽调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同志组成工作小组,也可提请政府根据实际增加编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综合治税网络。
二、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意见及方案;
(三)审议、修订有关工作制度及办法;
(四)协调全市各部门涉税方面的有关问题,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其他需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下设专门机构,承担和处理综合治税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整理和拟定领导小组会议议题,提出有关工作思路和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二)负责落实、督办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三)具体组织全市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针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编辑《综合治税工作简报》,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通报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
(五)组织召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涉税信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提高预测、分析、预警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在审核整理信息工作中,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
(八)组织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认同度,降低征纳成本,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九)完成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职责及提供相关信息
(一)财政局
1.协调税务及相关部门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2.定期提供政府对企业的支付信息;
3.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
(二)税务局
1.每月提供分行业、分企业、分税种的税收征收信息和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报送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注销信息;按要求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指定时点的税务登记底册;
2.提供有关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信息及专项检查、稽查中查补税款、发票协查等信息;
3.提供税式支出即减税、免税、退税、起征点、税收抵免、税额扣除、延期纳税、亏损抵补等相关信息;
4.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调研、税源情况调查、全市重点企业信息快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5.及时落实并反馈综合治税办公室或其他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意见或建议。
(三)审计局
审计涉税信息情况(季报)。
(四)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季报)。
(五)国资委
1.企业破产信息(季报和年报);
2.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季报和年报);
3.企业兼并、改组、改制信息(季报和年报)。
(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项目立项批复信息(月报);
2.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季报);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季报);
4.自备电厂信息(季报);
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信息(粮食储备局)(新增时报送)。
(七)教育局
1.国家和社会力量办学信息(半年报);
2.学校收费标准、收取范围(半年报);
3.校办企业信息(季报);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信息(季报);
5.外籍教师登记信息(季报)。
(八)公安局
1.驾校学员报名信息(月报);
2.经营性停车场有关信息(季报);
3.特种行业经营许可信息(季报);
4.宾馆酒店住宿信息(季报);
5.废旧物品销售信息(季报);
6.住宿业、网吧、洗浴中心等需要进行身份证信息登记的企业相关消费人次等级信息(季报);
7.自然人基本信息(按需提供);
8.公民死亡标识信息(按需提供)。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年报);
2.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季报);
3.缴费人参保登记、核定、缴费信息(季报);
4.企业年金报备信息(季报)。
(十)自然资源管理局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月报);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月报);
3.土地出让、转让信息(按需提供);
4.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季报);
5.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信息(季报);
6.违法用地信息(月报);
7.经批准临时占用信息(月报);
8.土地出租信息(季报);
9.农用地转用审批信息(月报);
10.城市和村庄、集镇按批次建设用地转而未供信息(月报);
11.未批先占农用地查处信息(月报);
12.不动产登记信息(按需提供);
13.耕地信息(年报);
14.房产转让信息(月报);
15.土地复垦信息(月报);
16.草地类不动产权证发放信息(月报);
17.采矿权等公开挂牌成交确认书发放情况(月报)。
(十一)住建局
1.建设施工企业管理信息(月报);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月报);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月报);
4.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季报);
5.竣工备案登记信息(季报);
6.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信息(季报);
7.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季报);
8.供热信息(年报);
9.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备案信息(按需提供)。
(十二)生态环境局
1.环保掌握在线基本信息情况(月报);
2.审批通过的污染企业信息(月报);
3.排污许可信息(季报);
4.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季报);
5.排污单位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季报)。
(十三)交通运输局
1.车船信息(月报);
2.交通建设项目信息(月报);
3.交通运输企业登记信息(月报);
4.营运车辆登记管理信息(季报);
5.机动船舶、游艇登记信息(季报)。
(十四)水利局
1.河道采砂信息(月报);
2.取用水信息(季报);
3.水利工程项目信息(月报)。
(十五)农科局
农业工程项目信息(季报);
2.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信息(季报);
3.饲料生产企业许可信息(季报);
4.农村集体土地非农用占用信息(季报);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季报);
6.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季报);
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信息(季报);
8.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信息(季报);
9.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季报);
10.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信息(季报)。
(十六)文体旅游广电局
1.旅游建设工程信息(季报);
2商业性演出登记信息(季报);
3.旅行社、旅游区信息(季报);
4.互联网营业场所(季报);
5.文化娱乐经营许可(季报)。
(十七)工信局
1.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季报);
2.软件企业认定信息(季度);
3.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季报);
4.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企业名单(季报);
5.引进外资项目信息(季报);
6.外资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季报);
7.技术进出口信息(季报);
8.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信息(季报);
9.出口企业信息(年报)。
(十八)民政局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注销等信息(季报);
2.有关婚姻登记信息(按需提供);
3.捐赠信息(季报)。
(十九)林业和草原局
1.违法用地信息(季报);
2.采矿(煤炭)企业采空塌陷用地信息(季报);
3.经批准临时占地信息(月报)。
(二十)卫生健康委员会
1.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季报);
2.独生子女信息(季报)。
(二十一)统计调查队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信息(年报)。
(二十二)医疗保障局
缴费人参保登录、核定、缴费信息(月报)。
五、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综合治税办公室提出,经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交会议讨论。
(二)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如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应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组长请示后,决定是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议定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四)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形成的决定和意见,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落实;同时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通报有关落实情况。
(五)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工作会议,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
UedBet体育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单位)协税护税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根据《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涉税信息管理原则
(一)统筹管理。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税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分析应用工作,明确和统一制定涉税信息采集内容、格式、传递方式和应用要求,协调解决涉税信息采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涉税信息采集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二)分工负责。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单位)要明确涉税信息采集的主管领导、主办科(室)、承办人员,负责本单位全部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信息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并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送内容、传递方式和时限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无偿地提供涉税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分析报告。
(三)保障安全。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治税成员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在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应用和管理中,要确保信息安全和完整,非经信息提供方和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部门和社会公布。信息泄露或用于非综合治税用途,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确保畅通。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现代电子和网络技术搭建涉税信息平台。
二、涉税信息的采集
(一)工作要求。涉税信息的采集应当满足三方面要求,一是协助财税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满足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平税负的需要;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满足节约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需要;三是掌握财源分布和结构,研究分析税收与经济发展、税收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联系,满足服务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
(二)传递方式。综合治税信息传递根据网络平台建设和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分别采取不同方式。已联网的可以采取网上报送。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电子邮件和移动储存工具报送。对于保密程度较高的信息必须由报送单位亲自送达。
对于临时需求的涉税信息,经过综合治税办事机构的协调,可以由税务部门或其他信息需求部门直接派人采集,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政府要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资源投入,逐步建立各部门之间网络联结,实现涉税信息即时采集和动态监控。
三、涉税信息的应用
(一)综合利用。财税部门要充分挖掘涉税信息的使用价值,深入查找税收征管的问题和不足,全力做好经济运行分析、财政收入预测、税收政策研究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支撑。
(二)信息比对。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加强对涉税信息的采集、筛选、和分析比对工作。根据有关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权限,及时将比对结果传递到财税部门进行查证和落实。
(三)信息登记。财税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处理登记制度,对信息处理进度和结果进行详细记载。对未规定时限办结的事项应当注明原因,继续督导落实。
(四)信息反馈。财税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税信息的分析利用工作,将涉税信息的查证落实工作逐级分解到税收征管基层单位,通过信息化治税促进征管水平提高。要经常分析和总结综合治税信息利用效果,定期将涉税信息的处理结果反馈到综合治税办公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综合治税取得实效。
四、涉税信息档案管理
综合治税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采集的数据、反馈的资料、统计报表和台账等各种信息资料,设立专门档案妥善管理。可以通过电子档案保存的,要及时录入系统,方便查找和信息资源共享。
五、涉税信息工作督导
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比对、核查反馈和综合利用是综合治税的核心工作。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报送涉税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及时完整、准确掌握各成员单位涉税信息的采集、利用和信息处理反馈情况,分析评估涉税信息的应用效果,对各成员部门(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和质量定期进行通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治税办公室可适时召开涉税信息共享专题会议,对涉税信息内容、报送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确立涉税信息交换方式及需改进的方法。
六、其他
(一)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可根据本制度制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采集和应用的实施办法,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二)本制度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UedBet体育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
为建立综合治税工作稳定的信息员队伍,保障涉税信息质量,规范综合治税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工作行为,确保综合治税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员是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具体承办涉税信息采集和传递的人员。
第二条 每个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应当确定1名以上信息员。
第三条 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了解或熟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
(二)与信息提供单位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具有一定的财政经济、财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准确、快捷地办理相关涉税信息的采集和传递工作;
(四)责任心强,热爱综合治税工作。
第四条 信息员的选任
(一)信息员由综合治税成员单位筛选符合条件的正式人员担任;
(二)经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推荐,填写综合治税信息员登记表,报同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员档案,加强对信息员的管理;
(四)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信息员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聘。
第五条 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取消其信息员资格,并及时通知信息员所在单位:
(一)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信息员职责;
(二)故意隐瞒涉税信息,造成税款流失;
(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予取消信息员资格的其他原因。
第六条 信息员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协助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开展综合治税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与相关单位涉税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按要求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涉税信息,保证涉税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努力提高涉税信息采集和传递的工作质量;
(五)积极参加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与相关会议;
(六)积极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七)做好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信息员的权力
(一)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财税部门了解税收政策;
(二)接受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依法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税务部门检举偷、逃、骗、抗税等行为;
(三)对税务部门及税务人员的执法和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四)就本部门的涉税信息进行采集,本部门不得拒绝;
(五)信息员对本部门拒绝采集涉税信息的有权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员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信息员工作例会,沟通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提高综合治税工作质量。
第九条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培训。培训税收综合业务知识,涉税信息的数据采集、传输、报送方式和计算机操作知识。
第十条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策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在年度综合治税工作表现突出的信息员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综合治税信息员登记表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制。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4
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工作通报制度
为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协调机制,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综合治税力度,促进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根据《UedBet体育综合治税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综合治税工作通报,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 综合治税工作通报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面真实的原则;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工作监督与工作指导相结合;以传达精神、公布情况、沟通信息、促进工作为目的。
第三条 综合治税工作通报为不定期通报,遇有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向社会通报的重要事项适时进行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通报。
第四条 综合治税通报的主要方式
(一)以《综合治税工作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二)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形式通报;
(三)借助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进行通报;
(四)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五)以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 综合治税通报程序。对综合治税有关情况,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编撰,提出通报意见,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通报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综合治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向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信息,由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提出通报意见。
第六条 综合治税综合情况通报。主要内容是领导重要讲话、综合治税政策措施目标任务、综合治税工作动态、综合治税信息、综合治税问题探讨、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税工作要点和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涉税信息采集传输利用情况、其他应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的重要事项等。
第七条 综合治税业务专题通报。主要内容是税源情况分析、发展趋势分析、预测预警分析、风险点分析等,涉税案件的通报、处理情况反馈、综合治税工作经验交流、理论探讨、考察学习等。
第八条 综合治税工作表彰通报。主要是对在综合治税工作中积极配合,所提供涉税信息真实、全面、及时、准确、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在市综合治税工作简报上通报表彰。
第九条 综合治税工作批评通报。主要是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单位,在市综合治税工作简报上给予通报批评。
(一)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对综合治税工作敷衍塞责。
(二)不按规定提供有关涉税信息资料,或涉税信息虚假、内容失真、时间滞后等。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税款流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等。
第十条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登记台账,对综合治税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信息的质量、数量、时效等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作为确定年度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UedBet体育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5
UedBet体育综合治税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忱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德明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李瑞东 国家税务总局UedBet体育税务局副局长
李洪常 市审计局局长
尹贻斌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高文彬 市委编办主任
张 民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 琨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成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凤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丽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庞宪勇 国家税务总局UedBet体育税务局副局长
袁凯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邹殿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 运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UedBet体育分局局长
单丙哲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越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春娟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志勇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赵宏鸽 市国家统计局扎兰屯调查队副队长
徐 凯 市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戴泽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江川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明志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崔志辉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赵 丹 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昕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武长河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滕艳飞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霍灿柱 市工商联副主席
宋德海 市残联党组成员
陈 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李德明(兼),办公室副主任:金丽军(兼)、庞宪勇(兼),联络人:刘奇志,电话:0470-3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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