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名称 | 旗县本级规定权限内数字化项目备案 |
权力类别 | 行政备案 |
责任主体: | UedBet体育政务服务局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第七条第三款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内发改投字〔2017〕1490 号) 第六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跨盟市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旗县(市、区)项目由所在地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所在地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备案机关及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明确。 国家和自治区对项目备案机关及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对于备案信息完整的项目,予以备 案;对于备案信息不完整的项目,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4.送达责任:制发备案文件并送达当事人。 5.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对数字化类建设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二十一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核准、备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事项流程指南 |
---|
|